6-3-1 102 健康中心設施基準及設置量
宜蘭縣南澳鄉澳花國民小學健康中心設施基準及設置量
一、依據:
教育部為落實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及其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於97年5月22日台體(二)字第0970078481C號令訂定發布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
二、結合家庭與社區人力及資源,運用健康中心設施提供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協助健康教學,並辦理健康促進活動。
三、依學生數訂定最低設備需求設置量,並依本校特性酌予補充,以符合實際需求。
四、健康中心設備由本校專業人員(護理師)負責妥善管理。
五、學校聘有校醫(或藥師)駐診時,依相關規定另行增加所需空間、器材及藥品等設施。
六、特殊疾病有緊急用藥之虞者,應依據醫師開立之診斷書及醫囑,由學生家長(監護人)主動提供藥品(含相關用品)備用。突發重大傷病者,應依緊急醫療救護相關法令為之。
七、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逐年編列預算,充實學校健康中心設備。
八、一般環境及內部設計:
(一)一般環境:
1.本校健康中心設於校園中心,地點適中、環境幽靜、採光及通風良好。為便於傷病師生使用及救護車、擔架、輪椅進出,特設於一樓,並設置無障礙空間。
2.本校健康中心為獨立空間,以因應處理緊急傷病時應有之清潔環境,及事後避免造成污染,並於施行健康檢查時確保個人隱私權之需求。
3.本校健康中心面積為一間普通教室大小,較教育部建議之63平方公尺小,但仍能滿足本校學生總數之所需。
4.本校學校健康中心鄰近廁所,因面積未達120平方公尺以上故未設置浴廁設備。
(二)內部設計:包括下列功能區域:
1.辦公區。
2.健康檢查及診療區(含傷病處理、口腔保健區、健康諮詢等功能)。
3.觀察區(設置1張觀察床)。(因空間受限,觀察區未依男女生分開設立獨立空間,但觀察床之間設有活動式簾幕可保護個人隱私)。
4.衛生宣導區(健康教育資料區)。
5.洗滌區(設有洗手台及洗滌水槽)。
6.儲藏區。
九、設備:本校各項設備設置數量依教育部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而定,未符合標準者,日後依學校經費申請購置,以符合設置標準。
6-2-1 102 定期消毒記錄
2-5-1 102 照度檢測活動
6-1-1 102 補接種完成記錄及活動照片
1-2-1 102 口腔保健活動
6-2-1 102 學校因應H7N9流感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
學校因應H7N9流感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各級學校適用)
學校名稱: 澳花國小 檢核時間: 103 年 1 月 21 日
項次
| 檢查項目
| 學校自主
檢核
| 中央或地方政府覆核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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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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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校已成立因應H7N9流感疫情防疫小組,並定期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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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立日期: 1 月21日。
2. 請提供小組成員及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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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建立緊急連絡窗口、發言人、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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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確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前往大陸病例地區學術交流、旅遊等名單及其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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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提供名單及相關紀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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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已加強宣導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避免接觸禽鳥、做必要之防護工作,請勾選以下宣導方式:(可複選)
■利用主管會議(例如:校長、主任及組長等)。
■利用週會、朝會、大型活動、家長日、班級家長會與全校家長代表大會等進行相關宣導。
□其他衛教宣導方式(如透過聯絡簿轉知家長、列入教師研習進修、融入課程教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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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導日期:1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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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已備妥防疫物資:口罩、耳溫槍及其他(如酒精、環境消毒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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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備有:
口罩__1000___個
耳溫槍__4___支
其他(體溫計)_3__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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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耳溫槍是否定期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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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應足夠洗手設施,洗手臺備有肥皂、洗手乳等清潔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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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定期清潔學生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如鍵盤、課桌椅、門把、公共區域的公共用品、教具等,並穿戴手套及口罩進行清潔及消毒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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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作業可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消毒劑使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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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張貼「預防H7N9流感」宣導海報及運用其他文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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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於學校網站新增連結本部流感防疫專區及疾管局「H7N9流感專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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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tyle="text-justify: distribute-all-lines; text-align: jus6-3-2 102 職務代理制度及辦法2-5-1 102-照明檢核表3-1-2 102-6年忠班班級健康議題標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