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203.65.42.172/yilancounty12/pub/News.asp
作者: loya
5-2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裕文診所門診時間
5-2社區醫療門診表(聖母醫院山地巡迴醫療(5月份)
5-3教職員工健康記錄
4-1澳花國民小學健康中心設施
4-1澳花國民小學健康中心設施基準及設置量
宜蘭縣南澳鄉澳花國民小學健康中心設施基準及設置量
一、依據:
教育部為落實學校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及其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於97年5月22日台體(二)字第0970078481C號令訂定發布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
二、結合家庭與社區人力及資源,運用健康中心設施提供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協助健康教學,並辦理健康促進活動。
三、依學生數訂定最低設備需求設置量,並依本校特性酌予補充,以符合實際需求。
四、健康中心設備由本校專業人員(護理師)負責妥善管理。
五、學校聘有校醫(或藥師)駐診時,依相關規定另行增加所需空間、器材及藥品等設施。
六、特殊疾病有緊急用藥之虞者,應依據醫師開立之診斷書及醫囑,由學生家長(監護人)主動提供藥品(含相關用品)備用。突發重大傷病者,應依緊急醫療救護相關法令為之。
七、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逐年編列預算,充實學校健康中心設備。
八、一般環境及內部設計:
(一)一般環境:
1.本校健康中心設於校園中心,地點適中、環境幽靜、採光及通風良好。為便於傷病師生使用及救護車、擔架、輪椅進出,特設於一樓,並設置無障礙空間。
2.本校健康中心為獨立空間,以因應處理緊急傷病時應有之清潔環境,及事後避免造成污染,並於施行健康檢查時確保個人隱私權之需求。
3.本校健康中心面積為一間普通教室大小,較教育部建議之63平方公尺小,但仍能滿足本校學生總數之所需。
4.本校學校健康中心鄰近廁所,因面積未達120平方公尺以上故未設置浴廁設備。
(二)內部設計:包括下列功能區域:
1.辦公區。
2.健康檢查及診療區(含傷病處理、口腔保健區、健康諮詢等功能)。
3.觀察區(設置1張觀察床)。(因空間受限,觀察區未依男女生分開設立獨立空間,但觀察床之間設有活動式簾幕可保護個人隱私)。
4.衛生宣導區(健康教育資料區)。
5.洗滌區(設有洗手台及洗滌水槽)。
6.儲藏區。
九、設備:本校各項設備設置數量依教育部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而定,未符合標準者,日後依學校經費申請購置,以符合設置標準。
101學年度添購設備器材如下:
項次
| 品名
| 數量
| 單位
| 備註
|
1
| 緊急救護箱
| 1
| 組
|
|
2
| 血壓計
| 1
| 組
|
|
3
| 不銹鋼換藥車
| 1
| 台
|
|
1-3學生量身高體重時照片
3-1腸病毒自我檢查表
3-1傳染病應變計畫手冊
3-1傳染病防治
宜蘭縣南澳鄉澳花國民小學因應流感大流行應變計畫
98.08.29/修正100.08.31/修正102.04.29
宜蘭縣政府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府教體字第 0980122012 號
宜蘭縣政府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府教體字第1020061088 號
二、 目的
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之權益,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傳。
三、 執行
(一) 各單位任務分工
1. 成立因應流感大流行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應變小組),其小組分工職掌,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督導學校衛生保健業務。教導主任擔任副召集人,學務組長擔任執行秘書,納編本校相關處室人員。各單位分工如下:
職 稱
| 姓 名
| 任 務
| 備 註
|
召集人
(校長)
| 羅健國
| 一、綜合指揮一切事宜。
二、召開校園偶發事件件應變小組會議。
三、發言人。
|
|
指揮中心
(教導處)
| 鄭嘉毅主任
王孝龍組長
| 一、統籌校園新型流感疫情緊急應變之督導、協調與執行。
二、統籌校園新型流感疫情之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三、通報教育處、衛生局(校安通報)。
四、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彙整校園新型流感疫情狀況,依相關規定通報。
五、現場秩序維護。
六、引導記者。
|
|
醫護組
(本校急救小組)
| 賴嬪雯 護理師
| 一、提供師生及家長新型流感防疫資訊、防疫宣導及防疫相關諮詢。
二、與導師及人事室密切聯繫瞭解請病假師生狀況及疑似傳染病群聚症狀之人數。
三、請購防疫物資備用。
四、疑似傳染病群聚者,依規定通報教育處體健科及南澳鄉衛生所。
五、與衛生單位保持聯繫,協助衛生單位進行防疫檢測等事宜。
六、追蹤個案或在家進行健康自我管理者身體狀況及服藥情形。
七、編製給家長的一封信分發全校家長。
八、個案及疑似群聚者返校後之健康照護。
|
|
| 九、申辦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事宜。
十、傳染病應變處置紀錄及統計分析。
| ||
行政組
(教導處)
| 哈勇諾幹組長
| 一、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行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律定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二、撰寫新聞稿提送召集人發言。
三、製作感謝狀給支援單位。
|
|
後勤組
(總務處)
| 陳虹霖主任
工友–田寶雄
尤偉安
| 一、採購本校防疫物資及業務單位需求物資。
二、實施校園環境消毒作業。
|
|
輔導組
| 哈勇諾幹
| 一、負責支援家屬項輔導工作。
二、協助各班級加強生命教育、心理輔導,減少學生與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輔導受隔離學生及因疫情管制無法順利上課或參加考試學生。
三、指引家長休息區。
|
|
協調組
(人事室、
會計室)
| 人事–邱億選
會計–邱億選
| 一、負責有關事務、差假、救助、福利、撫恤等協調工作並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服務。(規劃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停止上班規定及各級學校教職員生因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與停課規定。)
二、籌措本計畫相關經費。
|
|
班級
| 導師
| 一、協助調查班級學生病假狀況及疑似傳染病群聚症狀之人數,並知會健康中心。
二、監控班級學生體溫情形。
三、協助調查學生課後補習及上學交通工具。
四、協助班級消毒作業。
五、協助追蹤個案或在家進行健康自我管理者身體狀況及服藥情形。
|
|
機動組
(專任老師)
| 顏宗聖
| 協助導師監測班級學生身體狀況。
|
|
(二)協調事項
1.各處室應與衛生單位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並配合各項因應防治措施。
2.先行律訂同仁代理名冊,以及單位同仁列為新型流感疑似病例時之因應作為。(人事主任)
3.發現教職員工生有符合採檢條件者、疑似病例及確定病例時,需依學校人員類流感症狀處理流程圖並依甲級事件上網通報校安中心,啟動該單位之防治處理系統,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規定就醫治療。(教導處)
4.各項應變措施或作業規定、程序等,依疫情發展並考量輿情適時修訂並發布。
5.教職員工生,如有近日到過新型流感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新型流感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請其戴上口罩以避免呼吸道疾病傳染。(人事、班級導師、護理師)
四、指揮與通報
(一)<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color: black; font-size: 14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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