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_三、學校社會環境

2-2-1 100年度澳花國小教職員工生危機處理辦法

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第一條、為有效因應本校各種緊急事件,以消弭危機,減少傷害,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本校成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作為學校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的應變機制,負責處理下列危機事件:

()、學生傷害、綁架、勒索、竊盜、群毆、性騷擾、及性侵犯、未婚懷孕等學生行為事件。

()、學生食物中毒、爆裂物傷害、溺水、運動傷害、燒燙傷、自殺、交通事故、火警、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及校產失竊、破壞等重大事件。

()、師生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校內外各項陳情、申訴、衝突、記者會、訴訟等。

()、其他:如兒童少年保護事項之受虐、性交易防制案例及嚴重影響校園安寧、師生權益、名譽等事。

(六)重大傳染病傳播。

第三條、本小組由學校有關人七至十人組成之,以校長為召集人,並指定一人擔任執行秘書。得邀請家或家長會代表、社區或社會熱心人三至七人擔任顧問,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第四條、召集人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助督導工作事宜等,執行秘書協連繫並處理本小組事務。小組內設下列組別:

()、發言人: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資料組: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醫護組: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法律組:提供相關法律顧問諮詢服務。

()、安全組: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協調組: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輔導組: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各組設置得依本校實際需要調整之。

第五條、校園危機事件之處理策略,應於平日進行研討與演練。事件發生時,除依「校偶發事件通報系統」適時反應外,教育局傳真:(9333084),澳花派出所電話:(9985152),並立即發動小組執行任務,各組迅速動員相關人力、物力相互支援。

第六條、本小組為經常性組織,應定期並視實際需要召開小組會議,以凝聚共識,並研討本小組運作之相關實務。

第七條、本小組成員須建立職務代理制度,相關成員之名稱、職掌、代理順序、緊急聯絡方式等基本資料,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報縣府備查,成員有異動者,應隨時通報縣府。

第八條、本小組成員之教育與訓練,每年應安排適當時間實施。

第九條、危機事件處理有功人員及疏失責任追究,另訂獎懲基準。

第十條、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6-3-3-2 澳花國民小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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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職稱

負責 人

(原職)

     

緊急聯絡電話

 

召集人

陳安明

(校長)

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調、督導工作事宜等。

9985108

0921861825

執行祕書

胡琢傑

(教導主任)

協助召集人連繫並處理小組事務。

9985108

0920831806

發言人

鄭嘉毅

(學務組長)

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理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9985108

0928995955

資料組

 哈勇諾幹

(教學組長)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9985114

0925081752

聯絡組

哈勇諾幹

 (輔導教師)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9985114

0925081752

醫護組

賴嬪雯

(衛生護士)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9985141

法律組

邱億選

(人事)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服務。

9985141

安全組

鄭嘉毅

(學務組長)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9985141

0928995955

協調組

陳虹霖

(總務主任)

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9985141

0920831806

輔導組

哈勇諾幹

 (輔導教師)

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9985114

092508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