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標準5-2學校積極主動與當地社區連繫, 標準五、社區關係

5-2-2_愛心商店實施要點

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愛心商店」實施要點

 壹、 目的:

     結合社區資源、凝聚社區共識,發揮守望相助精神,確保學童安童。

     貳、  實施原則:

    一、加強社區宣導,請家長鼓勵社區人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並遵重導護商店之意願。

    二、加強導護老師、導護媽媽、與導護商店的協調溝通,以增進處理各種狀況之應變能力。

參、            實施要點:

一、      徵募對象:

1‧學生上下學路隊經過的區域範圍〈含肇事頻率高之特殊定點區域〉,自願擔任服務工作之一 樓商店或住戶。

2‧優先考量選擇校內義工、家長委員住家、村里鄰辦公室、便利商店等。  

3‧徵募對象應適度過濾,排除不宜場所〈如電動遊樂場、撞球場〉參與。

      二、徵募方式:  

          1‧設計調查表格,徵求學區內志願擔任之家長或商店。

          2‧對有意願之商店或住家,校方應親自拜訪,瞭解學生求助環境,並委託協助支援項目。

      三、協助支援項目:

        1‧協助學生上下學時交通安通安全之維護〈含違規停車、流動攤販之勸導〉。

          2‧學童被搭訕、跟蹤或偶發事件時,提供安全庇護場所。

        3‧提供學童急用時之電話借用服務。

          4‧提供雨天時躲雨、輕便雨具租售服務。

        5‧上課時間學生在校外逗留之通報與協尋。

          6‧校外暴力事件或意外事故發生時之通報與協助處理。

       四、識別標誌:

 1‧由縣府統一設計,並於每學年開始時調查各校數量,統一發送到各校。

          2‧由本校轉發到各店家,張貼於學童易辨識之位置,以供學童辨識。

五、宣導活動:

(一) 學校應於每學期初向學童宣導導護商店之目的與功能,配合本制度之實施,透過導護商店地圖,宣導識別標誌,並使學生瞭解上下學路線之導護店家。

(二) 各校配合學區內店家支援項目與內容,加強學童自身安全教育,培養兒童應變能力。

肆、 其他配合事項

一、 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設置專線電話,提供導護商店緊急聯繫或親師聯繫之用。

二、 與當地派出所密切聯繫,選擇適當導護商店設置定點巡邏箱,加強學生上下學之巡邏工作。

伍、 獎勵

配合學校活動,適時表揚服務熱心之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