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四、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

標準六

【國小】6-1-2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國高中】6-1-1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及過程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家長通知書

□3分=有家長通知書、健檢教育性說明單及過程紀錄

*家長通知書

*教育性說明單張

*過程紀錄

6-1-2學生健康檢查家長通知書

 6-1-2學生健康檢查教育性說明單張及說明活動

 6-1-2學生接受健康檢查過程記錄

6-1-2過程紀錄-健檢異常統計表通知單及複檢回條

3分

3分

【國小】6-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國高中】6-1-2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請勾選

□0分=無

□3分=有

[補充說明]

完成率應達100%,應檢人數可扣除家長不同意者,但需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完成率=

 實際受檢人數/應檢人數

 6-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完成率

3分

3分

6-1-5罹患特殊疾病學生能造冊管理,並分別擬定生活照護要點,持續關懷,掌握病情有紀錄可查。

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紀錄。

【特殊疾病依照「學校衛生法」第12條規範】

請勾選

□0分=無

□2分=有特殊疾病學生名冊

□5分=有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紀錄

給分原則

若學校完全沒有特殊疾病學生,則可給2分。    

*學生名冊

*關懷紀錄    

 6-1-5特殊疾病學生造冊及關懷紀錄

5分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