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105.8.31校務會議提案通過
壹、依據教育部頒訂「各級學校兩性平等教育實施要點」辦理。
一、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特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其設置及作業程序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本委員會推動之事項如下:
1、性別平等之宣導與規劃及性別平等教育教材蒐集。
2、健全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組織並強化本校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知能。
3、充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料及服務工作。
4、婦女及學童安全保護教育。
5、校園內性別歧視、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事件之防治工作。
6、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工作。
貳、委員會組織
一、本委員會設置召集人1人,由校長擔任,委員7人,由校長聘任。
二、本委員會設置執行秘書1人,由本校教導主任兼任,辦理本委員會有關業務。
三、本委員會委員、執行秘書均為無給職,聘期壹年,期滿得續聘。
四、本委員會為因應偶發事件或執行各項重點業務需要,得設任務專案小組,專案小組主持人由校長指定。
五、本委員會議以每半年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
六、本委員會開會時以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推舉委員一人為主席。
七、本委員為開會時得邀請諮詢顧問、相關行政機關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
叁、實施方法:
一、教學原則:
1.每週之學校集會、健康與體育、社會、綜合活動、彈性學習節數等進行隨機教學。
2.安排專題演講或教學。
3.利用校園危險地圖講解,以加深認識。
二、教學時數:依法律規定每學期至少實施四小時以上之性別平等教育。
肆、105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編組表
職稱 | 現任職務 | 姓名 | 職掌 |
召集人 | 校長 | 吳文成 | 綜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執行及督導 |
副召集人 | 教導主任 | 方亞馨 |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
執行秘書 | 學務組長 | 許春明 |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
委員 | 校護 | 賴嬪雯 |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之執行 |
委員 | 輔導教師 | 哈勇諾幹 |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
委員 | 教師代表 | 林美鳳 |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
委員 | 教師代表 | 丁品伃 | 性別平等別等教育宣導及處理事宜 |
伍、本委員會委員承辦業務著有績效或工作認真者,由委員會討論核定後依相關規定敘獎。
陸、本委員會會務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預算支應之。
柒、委員會設置辦法經校長核可,並呈報校務會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方亞馨 教導主任:方亞馨 校長:吳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