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健康促進社區路跑活動辦法
一、主 旨:為響應教育部提倡之提昇師生體適能運動,透過路跑比賽活動使學生及教職
員工更進一步了解保持健康體適能的重要性。
二、主辦單位:澳花國小教導處
三、協辦單位:學務組長
四、競賽日期:106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09:00~11:30。
五、競賽項目:路跑低年級約1公里、路跑中年級約2公里、路跑高年級約3公里。
六、活動對象:全校全體師生及家長。
七、路線說明:
1.低年級:社區田徑場3圈。
2.中年級:社區田徑場為起點與終點,路線為上村(詳如圖一)。
3.高年級:社區田徑場為起點與終點,先跑田徑場一圈在跑至上村路線(詳如圖二)。
(家長可與孩子一起跑步)
八、競賽組別:1.低年級:分男、女生組。
2.中年級:分男、女生組。
3.高年級:分男、女生組。
九、比賽路線圖:如附件<一>
十、獎勵方式:1.低年級:男、女生組各取前三名成績,由校長頒發獎狀及獎品。
2.中年級:男、女生組各取前三名成績,由校長頒發獎狀及獎品。
3.高年級:男、女生組各取前三名成績,由校長頒發獎狀及獎品。
十一、違規罰則:
(一)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2.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3. 頭帶未佩帶於頭上。
4.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騎乘腳踏車。
5.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
(二) 安全事項:
1. 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安全為考量,本校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學生不得有議。
2. 老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及道路安全狀況,中止或暫停學生繼續比
賽,學生不得有異議。
3.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
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
行負責。
十二、工作分配:
(請負責老師務必在預定完成時間確定該組的工作完畢)
工作 組別 | 負責人 | 組員 | 工 作 性 質 | 預定完成時間 | 備註 |
統籌組 | 吳文成 | 王聖喤、張育晟 | 統籌活動計劃事務 | 106.01.10 | |
計畫組 | 方亞馨 | 許春明 | 協助校長負責統籌及相關事務、規劃活動細節 | 106.01.10 | |
場地組 | 鄭青芳 | 六年級學生 | 佈置活動場地活動後回復場地 | 106.01.17 | |
海報組 | 許春明 | 替代役 | 繪製紅布條、海報及張貼 | 106.01.16 | |
文書組 | 林淑真 | 李俐瑩 | 成績紀錄及張貼 | 106.01.16 | |
安全組 | 張育晟 | 全體教職員 澳花派出所警員 | 整隊及活動進行時人員安全 | 106.01.17 | |
醫護 機動組 | 賴嬪雯 | 田寶雄 | 負責緊急醫療服務。 | 106.01.17 | |
獎品組 | 張育晟 | 李俐瑩、林淑真 | 負責飲水、頒獎時的相關事宜及獎品包裝及採購。 | 106.01.17 | |
器材組 | 哈勇 諾幹 | 五年級學生 | 負責準備和維護活動所必需的器材,會置場地。 | 106.01.17 | |
攝影組 | 許春明 | 替代役 | 負責以數位相機記錄活動過程 | 106.01.17 | 機車 機動 |
裁判組 | 王聖喤 | 林淑真 郭亭君 李俐瑩 林美鳳 鄭青芳 哈勇諾幹 石玉凰 替代役 | 執行比賽的裁定判決 起、終點裁判長: 郭亭君、石玉凰
王聖喤、替代役、石玉凰 | 106.01.17 |
十三、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0900-0920 全體集合做熱身操
0930 裁判、服務生就位,正式比賽。
比賽時間:中年級:0930-1030
高年級:0940-1040
低年級:0950-1050
11:00~1130 頒獎典禮 校長、聖喤主任、各教師,整理
十四、經費概算表:
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備註 |
獎品 | 份 | 18 | 100 | 1800 | |
雜支 | 份 | 1 | 500 | 500 | 哨子、杯水 |
總計 | 2300 |
十五、本活動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
十六、本活動計畫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許春明 會計:吳仁輝 教導主任:方亞馨 校長:吳文成
活動照片:
105學年度期末健康促進活動-路跑比賽 |
105學年度期末健康促進活動-賽前熱身 |
活動照片:
105學年度期末健康促進活動-親子趣味路跑賽 |
105學年度期末健康促進活動-社區路跑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