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愛心商店」實施要點
壹、 目的:
結合社區資源、凝聚社區共識,發揮守望相助精神,確保學童安童。
貳、 實施原則:
一、加強社區宣導,請家長鼓勵社區人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並遵重導護商店之意願。
二、加強導護老師、導護媽媽、與導護商店的協調溝通,以增進處理各種狀況之應變能力。
參、 實施要點:
一、 徵募對象:
1‧學生上下學路隊經過的區域範圍〈含肇事頻率高之特殊定點區域〉,自願擔任服務工作之一 樓商店或住戶。
2‧優先考量選擇校內義工、家長委員住家、村里鄰辦公室、便利商店等。
3‧徵募對象應適度過濾,排除不宜場所〈如電動遊樂場、撞球場〉參與。
二、徵募方式:
1‧設計調查表格,徵求學區內志願擔任之家長或商店。
2‧對有意願之商店或住家,校方應親自拜訪,瞭解學生求助環境,並委託協助支援項目。
三、協助支援項目:
1‧協助學生上下學時交通安通安全之維護〈含違規停車、流動攤販之勸導〉。
2‧學童被搭訕、跟蹤或偶發事件時,提供安全庇護場所。
3‧提供學童急用時之電話借用服務。
4‧提供雨天時躲雨、輕便雨具租售服務。
5‧上課時間學生在校外逗留之通報與協尋。
6‧校外暴力事件或意外事故發生時之通報與協助處理。
四、識別標誌:
1‧由縣府統一設計,並於每學年開始時調查各校數量,統一發送到各校。
2‧由本校轉發到各店家,張貼於學童易辨識之位置,以供學童辨識。
五、宣導活動:
(一) 學校應於每學期初向學童宣導導護商店之目的與功能,配合本制度之實施,透過導護商店地圖,宣導識別標誌,並使學生瞭解上下學路線之導護店家。
(二) 各校配合學區內店家支援項目與內容,加強學童自身安全教育,培養兒童應變能力。
肆、 其他配合事項
一、 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設置專線電話,提供導護商店緊急聯繫或親師聯繫之用。
二、 與當地派出所密切聯繫,選擇適當導護商店設置定點巡邏箱,加強學生上下學之巡邏工作。
伍、 獎勵
配合學校活動,適時表揚服務熱心之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