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3 年 5 月
2-1-2廁所及洗手設備管理辦法及記錄
澳花國小廁所洗手設備管理辦法
壹、目的:為提升生活品質,特定此辦法加強廁所之整潔衛生並做好廁所管理,以期能使師生維持公物使用品質並養成愛惜公物美德。
貳、實施方式:每學期由衛生組排定鄰近廁所、外掃區之班級輪流清
潔維護一學年。
叁、清潔維護時間:
一.早上7:45-8:55。
二.下午2:50-3:10。
三.星期三10:05-10:20。
肆、清潔廁所步驟要點:
一.廁所垃圾桶:每天清除、集中、打包後,送至垃圾車丟棄。
二.廁所大便器:便器中內側及周圍地面不能有尿垢、髒污,需每天刷洗並保持乾燥。
三.廁所小便器:便器中內側及周圍地面不能有尿垢、髒污,需每天刷洗並保持乾燥。
四.洗手台:請用菜瓜布或短柄刷每天刷洗。
五.廁所地面:清掃時間全面刷洗並以拖把吸擦乾,〈先以刮水器
把地面水推乾後再用膠棉拖把水吸乾水〉並保持乾燥。
六.擦拭牆壁、門、窗、鏡子,並打開窗戶通風。
七.收拾清潔用具及整理工具間。
八.異味:加強清除地面、大小便器及清除垃圾。
伍、維護作業:
一.請負責打掃之班級導師於清潔時間到場指導監督同學清掃。
二.導師將打掃廁所的同學分配工作,並指導同學打掃技巧,養成同學負責任的態度。
三.發現設備損壞或不通、漏水時請立刻到事務組填寫修繕單或通知衛生組再由衛生組轉知事務組前往修繕處理。
陸、清潔廁所用具如:鐵夾、掃把、畚斗、長柄刷、短柄刷、菜瓜布、
抹布、棉拖把、通水器、垃圾袋、水桶、洗衣粉等由學校提供。
柒、廁所檢查人員:衛生組組長、負責督導之教職員工、衛生隊員負
責分配掃區之清潔檢查,依清掃廁所要點檢視。
捌、獎懲:
ㄧ.每月打掃認真之班級,於每月初兒童朝會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狀及獎勵金,以茲鼓勵。
二.獎金用由資源回收費提供。
三.不合規定之班級,轉知訓導主任並由衛生組負責督導並安排時間觀摩其它優秀班級之清潔維護情形。
玖、本辦法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學務組長: 教導主任: 校長:
2-1-1學校便器及洗手設備符合部頒標準
廁所部頒標準
1.廁所
(1)教職員及男女學生廁所分開設置。
(2)男女學生廁所宜視學生活動區域情況分區設置,配置地點應方便學生戶外活動時使
用。提供低年級學生使用者,應毗鄰教室設置。廁所配置總量應考量尖峰時段之使
用量,並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數量,以每100 位學生男用小便器四至五個,大
便器二至三個,女用大便器七至八個為原則。各小便器之間宜設置搗擺。
(3)廁所之相關尺度應依使用者身高而定。小便器前線高度,國小低年級約36 公分,
中、高年級約45 公分,國中約52 公分。大便器隔間淨寬至少100 公分以上,洗手
盆高度國小低年級約55 公分,中、高年級約65 公分,國中約72 公分。
(4)男女廁所需配置工具間、洗臉盆、大鏡子、衛生紙架或盒、置物架、掛勾、清潔桶
等。馬桶儘量採用座式,儘量不要採用蹲式。
(5)女用廁所應考量女生生理期之處理,設置一間盥洗間,配妥沖洗設備。
(6)採沖水式便器、自動或壓扣沖水小便器。
(7)設置化糞池。
(8)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廁所應依建築技術規則條文及相關特教法規之規定辦理。
(9)應注意通風、採光、防滑、易於清潔與維護。
2-1-1學校便器及洗手設備符合部頒標準
1-3-1警衛或校工巡視-2
1-3-1警衛或校工巡視-1
1-4
1-2-1校園安全檢核表及記錄
1-2-1校園安全檢核表及記錄
1-1-1教育設備選購器材規格原則
澳花國小教育設備選購採購規格原則
一、設計:
1.設計規劃時,應注意其規格之大小、厚度、長度、高度及銲接等,並考量人數,重量負荷,室內或室外及使用頻率。
2.利用廢物所設置組合之遊戲器材,需具教育意義,如輪胎做攀登架或障礙活動等,應注意材料之可用性及承受力狀況。
3.器材之設置位置,應計算安全空間,亦即該器材所占用場地之位置,向上或向下及其延伸之長度。
4.遊戲區之地面宜鋪設彈性地板或設置沙坑,避免水泥地面。
二、安裝:
1.器材之腳架(支柱)埋置地下部分,應注意其深度,如灌水泥並加十字鋼筋,使其穩固。
2.地表部分宜平坦,不可突出。
3.焊接點及環扣應妥善處理,避免突出及銹損。
三、使用:
1.遊戲器材之使用方法應予指導,必要時,於適當地點公告遊戲方法。
2.遊戲器材使用時,有擺盪動作,應注意在擺盪所需空間做警告標誌。
3.學校應設置校園安全巡邏小組,對學生不當使用方式,立即糾正,並防範推擠碰撞等人為意外。
4.學校應備有急救品,並訂有送醫管道,以應意外傷害發生之及時救助。
四、檢視:
1.每學期開學前需全面檢視各項遊戲器材,確定其安全性。
2.現有各項運動場地、器材設備,應就材質並衡酌環境、天候等因素自定檢查間隔期,採定期與不定期檢視。
3.應指派專人負責檢查,並將記錄按行政人員查核。
五、修繕:
1.器材或場地不適用時,應即暫停使用,並從速修繕。
2.待修期間應將遊戲器材封閉或暫時 卸下,並加上明顯標示,待修復後恢復使用。
六、保養維護:
1.遊戲器材應定期維護保養,除保護器材的耐用與持久外,並兼具美化環境功能。
2.器材表面如需油漆,學童使用時須手握或足踏部位,應採用不滑油漆或塑膠漆,以防滑倒。
七、報廢:
1.遊戲器材如損毀不堪修復或不符經濟效益者,應按規定程序報廢或拆除。
2.遊戲器材如達使用年限,應視實際狀況及早規劃編列預算汰舊更新。
3.逾齡使用之器材,應加強檢視頻率與維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