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四、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

5-3-1公物設備損壞處理流程

澳花國小公物損壞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作業要項表

項目名稱

公物損壞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人員

總務處庶務組

相關單位

各單位

辦理時間

公物損壞事件發生時

注意事項

1. 公物損壞時應及時通報至總務處。

2. 應確實釐清損壞公物之責任歸屬,究竟是自然損壞或是人為故意破壞?

3. 人為破壞應確實掌握相關的破壞證據。

4. 通知家長時應留意語句,並隨時留意家長反應。

5. 損壞物品維修或更新之估價,宜確實詢問學生家長是否要自行估價?

有關法令

依物品管理手冊相關規定辦理

辦理方式

一、由班級導師或相關保管使用該物品之人員通報物品損壞情況至總務處。

二、請級任導師調查事件發生之原因及明確的責任歸屬究竟為人為蓄意破壞或自然損壞?

三、若為人為蓄意破壞,則由總務處或級任導師通知學生家長到校處理相關修復或賠償事宜。

四、若屬自然損壞則請物品保管或使用人員提出修繕或申購新品之手續。

五、若逾使用年限需報廢再重新購置時,應完成物品或財產帳登錄之手續。

六、結案。

 


公物損壞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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