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檳防治宣導活動成果
學校名稱:澳花國小
活動名稱:菸檳防治宣導
辦理日期:100.04.19
舉辦地點:視聽教室
參加對象:中高年級學生
活動簡述說明:由本校賴嬪雯校護,對中高年級學生宣導菸檳防治,說明菸檳對身體的危害,勸戒學生不可輕易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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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花國小「無菸校園」管理辦法
壹、計畫目的:
為推動學校環境教育,維護全體教職員工之身心健康,並落實本市學校菸害防制工作,避免菸品造成健康危害及環境污染,給學生一個清新而乾淨的學習環境,加強學生對菸害防制新法的認識並瞭解禁菸的重要性,以達到學校環境及生活品質之提 昇,制定本校「無菸校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貳、依據:
一、87年2月18日衛署保字第87007081號「戒菸教育實施辦法」。
二、96年7月11日公佈之「菸害防制法」。
參、規範對象:
一、本校全體學生。
二、本校教職員工。
三、到校來賓、洽公人員及廠商。
肆、工作組織:
一、推動小組:由校長、訓導主任、生教組長、衛生組長、所有健 康與體育教師、學年主任共同組成推動小組。
二、執行小組:全體教職員工生共同組成。
伍、辦法內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菸害防制法」修正案,97年7月11日總統公佈(第十二條: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父母、監護人或其 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第十三條:任何人,包括販賣菸品業者及一般人,如未成年人之親人、朋友、同學,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第十四條: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第十五條: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青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菸。)及91年總統公佈之「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體教職員工、學生及所有到校來賓、來校 洽公人員、家長。
第三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法規定之業務,得商請有關機關學 校成立聯合稽核小組。
第四條 本校依法成立「菸害防制稽核小組」,由校長主持,學生 事務處主任負責策劃、協調,衛生組長負責執行,組員包 括校護及警衛,本校全體教職員得向稽核小組舉發。
第五條 本校校園內全面禁菸,並於校門口設置明顯告示及熄菸筒
第六條 禁菸行為包括禁止吸食、咀嚼菸品或攜帶點燃之菸品、亂 丟菸蒂等行為。
第七條 菸害教育宣傳,由各處室主任及其所屬同仁,每學期配合 融入各科相關課程或集會,持續宣導,並積極建立學生拒 菸、抗菸的行為與意識。
第八條 菸害防制稽核小組及本校教師,應主動觀察學生有無吸菸 行為,以便早期發現、輔導處理。
第九條 校內外各廠商禁止於校園內販售或提供菸品,並嚴格禁止 張貼菸品廣告及海報。
第十條 凡違反本辦法規定之學生,經勸導而拒不合作者,依校規 予以適當處分;同時必須接受戒菸教育與愛校服務4小時以上。教職員由該單位主管予以勸導;來訪外賓家長則由警衛委婉勸導,將菸蒂熄滅之後才可進入校園。
第十一條 對於吸菸學生造冊管理,定期實施約談或參與戒菸教育 團體,並通知家長協助輔導,必要時轉介到相關單位接 受勒戒。吸菸之教職員工則視個人意願予以提供醫療單 位戒菸管道(如:轉介戒菸門診或戒菸專線0800636363 )。
第十二條 本辦法之執行由訓導主任、生教組長、衛生組長及護理 人員組成稽查小組,利用課餘時間於校內及校園周圍之 店家嚴格取締販賣菸品予本校之學生。
陸、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
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100年度環保服務隊成立辦法
一、依據:
1.本校校務會議及行事曆之安排。
二、 目的:
1.協助校園環保教育之推展。
2.巡邏校園,維護校園整潔。
3.協助資源回收工作之宣導及進行。
三、指導單位:
訓導處體衛組
四、招收對象:
1.本校高年級學生,每班兩名。
2.具有責任感且熱心服務、行為公正者。
五、工作內容:
1.維護校園整潔,定時作巡邏校園的工作。
2.資源回收日時,協助資源回收工作之進行。
3.協助低年級小朋友傾倒垃圾。
六、獎勵辦法:
配合學校榮譽制度,加蓋榮譽章。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澳花國民小學100學年度校園美化綠化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 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推動環境教育評鑑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校環境教育計劃。
二、實施目的:
(一) 落實校園環保及綠美化校園,以提供靜謐清爽的校園環境
(二) 規劃校園教學步道,豐富校園生態,提供自然教學場域。
(三) 提高教學情境,增進教學效果,以達成境教的目標。
(四) 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徹底消除髒亂死角,達到整潔、綠化、美化之境地。
(五) 營造優美的環境,達成美化人生的目的。。
三、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
四、實施原則:
(一) 校舍校園之綠化美化,應依據教育原理,具教育意義,以求校園教育化、校園公園化並顧及校區全面的均衡發展,整體規劃設計、分期實施。
(二) 綠化美化工作應注重生態多樣性發展,以原生種植栽進行綠美化工作。
(三) 美化學校環境、室內室外兼籌並顧,其佈置與設施要顧及學生需要與程度。
(四) 美化綠化學校環境應鼓勵全校師生共同參與,以落實校園美化綠化的推動。
(五) 校園環境責成班級或單位責任區管理,經常維護、整理、務期校舍整潔、校園清新、綠草如茵、繁花似錦。
(六) 積極爭取社會資源,使校園美化綠化工作,達實用性及經濟性。
五、組織:
職稱
| 現職
| 姓名
| 掌管業務事項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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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
| 校長
| 陳安明
| 1.領導全校師生,積極推行美化、綠化環境工作,並時檢討,不斷研究改進。
2.聘請委員。
3.考評各委員平時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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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 總務主任
| 陳虹霖
| 1.配合推展業務協助主任委員推展美化、綠化工作。
2.擬定全校整體性增闢或改建有關美化、綠化計劃。
3.編定年度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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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導主任
| 胡琢傑
| 1.負責校內美化、綠化宣導事項。
2.召開導師和學生幹部研討會,以溝通觀念。
3.協助校內美化、綠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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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學組長
| 哈勇諾幹
| 負責推動美化綠化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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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校護
| 賴嬪雯
| 配合推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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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學務組長
| 鄭嘉毅
| 1.擬定各年級整潔競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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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工友
| 田寶雄
| 1.負責全校各責任區花草、樹木之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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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實施方式:
實施項目
| 內容
| 承辦單位
| 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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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環境整潔工作
| 1.劃分區域,每日維護整理,加強美化綠化,落實環境保護工作。
2.空間利用,減少死角以維護校園安全及環境衛生。
3.辦理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達垃圾減量。
4.做好外牆的粉刷清洗。
| 訓導處
總務處
| 隨時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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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行綠化工作
| 1.配合縣府活動栽種花木
2.依季節選擇花木種類
3.選擇本土原生種花木栽種
| 總務處
|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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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校園美化工作
| 1.加強文化走廊佈置、充實文化走廊內容、提昇校園文化氣息。
2.校園牆柱及廁所美化綠化。
3.加強班級及專科教室佈置。
| 訓導處
|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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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費:
(一) 向上級爭取經費。
(二) 妥為運用家長、社會資源。
八、評鑑考核
(一) 每學期召開一次環境教育小組工作檢討會,以便檢討改進。
(二) 學生執行認真者,除當面嘉勉外,並利用升期頒發獎狀、獎品表揚。
(三) 教師執行認真者,除列為年終考績項目之一,特殊者並報請教育局獎勵。
九、預期效益
(一) 改善教學環境,達到學校教學目標及境教功能。
(二) 降低學童近視比例,減少近視人口。
(三) 培養學生認識生命病愛惜花木、欣賞花木。
(四) 培養學生愛校愛家之情操及健全的人格特質。
十、本計畫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