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二城國小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壹、目的
一、保障學生受教權,減少噪音對於師生上課之影響。
二、確保校舍安寧,免受噪音干擾。
貳、實施項目及內容:
一、擴音設施
  1.必需使用麥克風時,應儘量減低音量。
  2.下課鐘響後始得廣播。
  3.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請勿廣播。
  4.校內廣播以重覆二次以內為原則。
  5.各教室聯繫以電話為主。
二、交通噪音
  1.校園四周禁鳴喇叭。
  2.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
  3.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
三、活動集會
  1. 學生升旗朝會宣導事項儘量放低音量。
  2. 勸導輕聲細語及慢步。
四、營建工程
  1.修繕學校設施時,避免在上課期間施工,或將影響降至最低為原則。
  2.儘量以學生假日時施工並選擇適當地點(遠離教室)。
五、其他
  1. 倡導禮貌運動,與人交談勿高聲。

參、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