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學生團保」知多少?

雖然學生主要活動範圍在學校,但是每學期繳納的學雜費中的「學生團保」,究竟給予哪些保障?而如果發生意外,學校公共意外險與旅遊相關保險又有什麼不同呢?本專題將為你解答。

保險是一種社會安全制度,每當重大災難發生時,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有無保險,而校園保險保障學子校內外生活均能獲得保障,讓學子的權益獲得完善的照護。
學生團體保險是為提供就學中的學生人身安全的保障,以學校為投保單位,學生為被保險人,學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為受益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一種團體保險契約。相關法規可參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稚園辦理學生及兒童團體保險辦法」。
學生團體保險範圍:
學生團體保險所適用的對象條件如下:
* 適用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 六十五歲以上之學生,應提出健康告知文件,供承保機構決定是否予以納保之參據。
* 幼稚園兒童依幼稚教育法規定招收四歲以上兒童或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安置就學三歲以上兒童為限。
學生團體保險給付項目:

依據學生團體保險辦法的規定,學生團體保險的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如下表所示: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

滿14歲以上學生,給付身故保險金1,000,000元;未滿14歲學生,則給付喪葬費用1,000,000元。

殘 廢
給 付

第一級

1,000,000元

生活補助

滿1年:150,000元

滿2年:200,000元

滿3年:250,000元

滿4年:300,000元

第二級

900,000元

生活補助

滿1年:112,500元

滿2年:150,000元

滿3年:187,500元

滿4年:225,000元

第三級

800,000元

第四級

700,000元

第五級

600,000元

第六級

500,000元

第七級

400,000元

第八級

300,000元

第九級

200,000元

第十級

100,000元

第十一級

50,000元

醫 療
給 付

住院

住院保險金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0,000元為限。

專案補助

1.限免交保險費學生。

2.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200,000元為限。

傷害門診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000元為限。

燒燙傷及須重建

手術費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30,000元為限。

慰問金

被保險人集體中毒須住院者每人給付 3,000元。

註:本表殘廢給付之殘廢等級,其對照之殘廢項目及程度,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定「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之規定。

協助弱勢學生團體保險:

學生團體保險原則上是強制納保,並且由政府補助部分保險費,以減輕學生家長的負擔。依據學生團體保險辦法規定,教育部對每位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學期各補助新台幣八十元,其他部分則由學生家長自行負擔。

此外,考量到部清寒或弱勢的學生家長無力負擔保險費,所以學生團體保險辦法也規定,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具有原住民身分或居住於偏遠地區的學生,以及屬於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的學生,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學生團體保險費,使這些學生能夠同樣享有保障,並且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

資料來源:我的E政府WWW.GOV.TW

學生館

http://students.www.gov.tw/focus.phpsfm_id=26&sfd_id=60&ctype=E&cid=epaper215&oid=hot

健康促進

健康促進講座-從生命教育與愛滋教育談毒品防治宣導成果

國華國中健康促進-從生命教育與愛滋教育談毒品防治講座計畫書

一、目的

為奠定學生對生命的關懷與愛滋病正確的認識,進而瞭解毒品對其自

身與社會危害的嚴重性。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國華國中學務處。

(二)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

三、辦理日期:99 年10 月20 日(星期三)。

四、演講時間:下午15:15~16:00。

五、演講對象:學校教職員工及二年級學生(約578 人)

六、演講地點:自強館

七、預期效益:

培養學生對生命的關懷、對愛滋的正確認知與如何防治毒品。

八、本計劃經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華國中健康促進講座-從生命教育與愛滋教育談毒品防治宣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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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p_image002[5]clip_image004[4]有獎徵答獎品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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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p_image011clip_image012鼓勵的擁抱

經台灣關愛之家楊理事長生動的講解配合影片、互動及感染者分享經驗,使全體學生融入主題,成功達到宣導效果。因時間僅一小時而限制互動活動較感遺憾,感謝關愛之家協會使得講座活動圓滿閉幕,相信今日演講內容將深刻印記於學生心中。

健康體位

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體適能施測成果照片

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學生體適能改進計畫一、宗旨:指導學生認識運動與健康的關係,選擇適合的運動項目,訂定合適的運動處方,確實執行本計畫。二、對象:體適能検測各單項未達標準(不良)之同學。三、時間:利用體育課及課餘時間,由體育教師及導師實施本計畫。

四、活動設計原則:

     ()全面性—包含發展軀幹、腹部、手肩胛帶、腿部肌力與肌耐力、心肺耐力、柔軟度活動。

()特殊性—選擇能達成增進各種適能因素的活動設計。

1.心肺適能:有節奏、全身性、強度不太高持續性的運動。2.肌肉適能:等長或等張收縮。3.柔軟度:靜態伸展、每動作維持2030秒,反覆23次。()個別性—能依學生能力調整活動量,依個別有不同處方。()趣味性—變化活動情境,改變空間提高樂趣。()連續、安全、正確性。()漸進挑戰性—活動量逐漸增加,不使過度疲勞。五、健康體適能活動設計:()組合運動(跑、跳、伸展、動作組合)()慢跑—個人慢跑、群體分組慢跑、追逐跑、越野賽跑等。()跳繩—接力跳繩,改變速度、方向跳繩。()循環訓練—跑步,肌力,伸展等全面性體能訓練,設計每站以30秒為原則,持續610站。()間歇訓練—跑→走→衝刺→走→跑。()有氧舞蹈—屬律動高衝擊有氧訓練。()球類運動—選擇喜歡運動連續行之為心跳維持在5070%最大心跳率,對健康體適能很有幫助,且不枯燥乏味。按自己運動處方,做有計畫實施並持之有恆,維持每週3次,這樣對自己健康體適能一定會有很大幫助。六、複檢:於學期末由各班體育老師進行複檢,檢驗成果。七、獎勵:複檢後成績達各標準者 頒予金銀銅質獎章。

八、本辦法呈 校長會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體適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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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健康體位

98學年三年級班際籃球賽競賽

宜蘭縣立國華國中98學年三年級班際籃球賽競賽辦法

一、主 旨:提倡學生正當體育活動,促進班級團結及學生身心健康。

二、日 期:98年10月14日起

三、時 間:每日午休、班級活動

三、地 點:自強館、戶外籃球場

四、參加對象:三年級學生

五、比賽方法:

1. 人 員─每班選派男、女生各兩小隊,每小隊可報七名球員,每節上場人員不得重複。每節只准校隊一名上場(校隊由體育組認定)。

2. 方 式─女生比第一、三節,男生比第二、四節,上、下半場互換場地。

3. 時 間─每節八分鐘,中間不休息,死球不停錶、暫停時停錶。

4. 暫 停─第一、二節計二次,第三、四節計三次,每一延長賽一次。

5. 罰 球─每節犯規累計四次(含)後開始罰球。

6. 勝 負─四節分數累計來判定勝負;如得分相同,預賽採PK賽(每班各派五名球員交叉比球),一~四名採加時賽(每班各派五名加時五分鐘,男女不拘)。

六、比賽制度:

1. 採單敗淘汰制。

2. 各班需負責各班休息區整潔工作,獲勝班級同時需負責球場整潔工作。

七、比賽規則:採全國籃球協會審定最新規則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8年10月9日下午四時止,向體育組報名。

九、抽籤時間:98年10月12日午休至學務處舉行。

十、獎 勵: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狀及禮券。

第一名禮券800元、第二名禮券600元、第三名禮券400元、第四名禮券200元。

十一、本辦法呈 校長核定後頒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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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體位

98學年二年級3 ON 3籃球賽競賽成果

宜蘭縣立國華國中98學年二年級3 ON 3籃球賽競賽辦法

一、主 旨:提倡學生正當體育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加強班級榮譽感。

二、時 間:98年5 月29、30、31日下午4點起。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地 點:本校室外籃球場、自強館。

五、比賽規則:採用全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及本次3 ON 3比賽之特別規則。

特別規則:1.每場比賽時間為8分鐘,得分多者獲勝或先得10分者獲勝。

2.得分有1分、2分、3分三種。

3.隊犯規4次,第5次起罰球2次,最後一次罰球未進,搶得籃板球者,皆須回三分線外,重新進攻。

4.除非球員受傷經裁判認定後方可換人,其餘一律不准換人。

5.轉換進攻,必須雙足重回三分線外,才可開始進攻。

6.發球手續:〈1〉在三分線外。

〈2〉對方觸球〈Touch〉。

〈3〉經一次傳球後,方可投籃進攻,否則得分不算並喪失控球權。

〈4〉每次得分後,轉換控球權。

〈5〉比賽中不可請求暫停,除非受傷經裁判允許。

六、比賽組別:男生組與女生組,每班至多報名2隊。

七、比賽制度:採單敗淘汰制。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8年5月25日中午12點止,向體育組報名,以班為單位,每隊限報4名球員,每隊只允許校隊1名下場比賽,校隊名單由體育組認定。

九、獎 勵:錄取前4名頒發獎狀與圖書禮券,第1名禮券600元、第2名禮券400元、第3名禮券300元、第4名禮券200元。

十、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

3ON3籃球賽賽程表.doc

成果報告(3ON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