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轉出流程:
一、由家長向級任老師提出申請需求。
二、家長攜帶學生轉出之戶口名簿正本、家長身分證件、印章至教務組辦理轉學。
三、教務組依據戶籍正本上的學生資料確認無誤後,填寫轉學證明書,級任老師將學生橡皮章、學用品等交給家長帶至他校。
四、請級任老師填妥校務系統內學生學籍資料、輔導資料等內容;請護理師整理學生各項健康資料紀錄表,教務組續辦轉出作業。
五、學期中轉出,應知會出納及午秘,結清午餐費、學費、代辦費等,核算應補繳或退還金額(影印學生本人或家長存摺封面影本)。
學生轉入流程:
一、由家長持原學校開立之「轉學證明書」向教務組辦理報到。
二、提出遷入本校學區內(復興村、東港村、忠孝村)之戶籍正本及影本一份。
三、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
四、非學區內之學童因特殊理由要轉入,請提出相關准予不遷戶籍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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