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家庭教育法
二、 教育部102年4月2日臺社(二)字第1020050110號函。
三、 102年度宜蘭縣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貳、 目的:
一、 增進學校行政人員對家庭教育的認知,進而體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可以主動於學校推動家庭教育相關課程或計畫,強化學生正確家庭價值觀。
二、 增進教師家庭教育專業知能,具備家庭教育專業課程教學能力型塑教師專業社群。
三、 落實家庭教育法第12條之規定,縣轄內高中職以下學校除能將家庭教育融入正規課程外,並能依家庭教育法規定於每學年實施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參、 指導單位:教育部、宜蘭縣政府
肆、 主辦單位: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
伍、 協辦單位:竹安國小
陸、 研習主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參考大綱與家庭教育課程之推動
柒、 參加對象:頭城鎮各國小教師。
捌、 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
玖、預期效益:期能落實家庭教育法第12條之規定,學校進行正式課程外之四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使學生對家庭有深度了解,讓老師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輕鬆地將家庭教育的理念以活潑有效的方式教導學生,達到普及家庭教育,促進社會和諧目的。
102年頭城鎮各國民小學推動家庭教育知能研習計畫行程
學校名稱 | 辦理時間 | 辦理地點 | 講師 |
頭城鎮竹安國小 | 102.05.29(週三) 13:30-15:30 | 竹安國小視聽教室 | 魏秀珍老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