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九十八學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憂鬱與自傷防治研習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頒九十八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二、 宜蘭縣九十八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三、 宜蘭縣政府97年10月23日府教學字第0970141355號函。
貳、 目的:
一、 積極辦理有關生命教育、及憂鬱自傷防治初級、二級、三級預防之活動。
(一) 增加保護因子方面:提供促進學生之「正面思考」、「情緒管理」及「壓力與危機管理」、「衝突事件處理」等四種問題解決模式之宣導活動研討。
(二) 降低危險因子方面:加強教師對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與處置,並認識各種邊緣性格的成因與相關處置方法。
二、全面強化學校自傷高危險群學生認輔工作,加強教師之訓練,積極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與工作坊等,課程設計兼顧理論與實務,配合相關議題,以增進教師輔導知能,在學生面臨相關問題時,提供適當有效的輔導,協助學生學習處理與適應,另積極推動親師合作,讓每一位學生隨時都有人照顧輔導,防治學生自殺。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宜蘭縣竹安國民小學
肆、 專案申請議題:
一、 方案一:辦理促進學生之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壓力與危機管理、憂鬱與自傷之認識與同儕協助之活動以及不用自傷解決問題之宣導專案。
伍、辦理日期:98年10月07日下午13:30至16:30。
陸、經費來源: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專款補助。
柒、本實施計劃呈校長核准後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