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安國民小學98年度意外傷害處理研習計畫
壹、依據
一、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二、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貳、目的:
(一)維護學生在校之安全及健康。
(二)學生緊急傷病發生時,能正確處理,以挽救生命,降低傷害程度。
(三)遇緊急傷病狀況時,能讓學生在生理、心理上得到最好的照顧。
叁、研習對象:
全校教職員工
肆、研習時間:九十八年五月六日下午13:30-14:30分
伍、研習地點:本校專科教室
陸、講師:員山榮民醫院社區醫學部急救教學人員
柒、本實施計畫經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