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安國小104學年度硬筆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宜蘭縣竹安國小104學年度硬筆書法比賽辦法

壹、主旨:

提高學生對中國文字美的欣賞能力,並培養學生樂於學習中國字的興趣。

 

貳、參加對象:

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參、比賽辦法:

一、各班進行初賽,每班擇優選3-5名學生參加比賽。

二、書寫內容於比賽前二週公佈,試卷由學校出題,鉛筆、橡皮擦學生自備(一律使用鉛筆書寫,不得使用自動鉛筆),不得使用簡體字。

三、比賽時間:105年4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40-13:20。比賽地點:圖書館。

 

肆、評審:由本校教師擔任。

 

伍、獎勵:

每年級取前三名,並視參加人數擇優1-2名佳作,各組得獎者頒獎狀乙張作品並於校慶活動中展覽。

 

陸、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