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2月2日A1類事故發生於「宜蘭市東港橋上宜市路燈桿6265號」, 主因A車(普重機車)行經東港陸橋,往東方向行經事故地點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擦撞陸橋防護牆後發生事故。提醒本校師生及家長行經該路口(段),除應遵守標誌標線設置規定外,亦應減速慢行、提高警覺注意來往車輛以維自身安全,Post author:蕭振賢Post published:2021 年 2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相關內容本縣蘇澳鎮海山東路與海山 西路口於110年4月22日發生A1類事故,請行經該路段多加注意,以維安全。2021 年 5 月 14 日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85條之1,行政院定 自111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2022 年 4 月 7 日交安保腦宣導2018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