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2月2日A1類事故發生於「宜蘭市東港橋上宜市路燈桿6265號」, 主因A車(普重機車)行經東港陸橋,往東方向行經事故地點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擦撞陸橋防護牆後發生事故。提醒本校師生及家長行經該路口(段),除應遵守標誌標線設置規定外,亦應減速慢行、提高警覺注意來往車輛以維自身安全,Post author:蕭振賢Post published:2021 年 2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相關內容交通部「阿公的暑假作業」影片完整版及30秒(國、臺、客語)版本,請歡迎踴躍上網觀看。2021 年 7 月 14 日交安保腦宣導2018 年 5 月 11 日106.9.12保腦宣導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