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教育分段能力指標

以下資料來源:國民教育社群網97課綱

資訊教育能力指標編碼原則─
第一碼代表課程核心能力序號,資訊核心能力包括:
(1)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
(2)資訊科技的使用、
(3)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4)網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
(5)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
第二碼代表階段序號(第一階段為國小一至二年級,第二階段為國小三至四年級,第三階段為國小五至六年級,第四階段為國中一至三年級。)
第三碼代表能力指標之流水號

資訊教育能力指標

第一階段(國小一至二年級)
資訊教育在小學一、二年級雖未安排資訊技能的學習,但鼓勵教師將資訊科技靈活運用於教學過程中,利用資訊科技多媒體的效果與網路上豐富的資源,營造活潑生動、主動參與的學習環境。

第二階段(國小三至四年級)
本階段課程包含學習電腦的基本操作與使用規範、視窗環境的操作、中英文輸入、文書處理軟體的基本操作、繪圖軟體的應用、檔案儲存與管理、瀏覽器的基本操作、遵守公用電腦及網路使用規範等。
1-2-1 能瞭解資訊科技在日常生活之應用。
1-2-2 能瞭解操作電腦的姿勢及規劃使用電腦時間。
1-2-3 能正確操作及保養電腦硬體。
1-2-4 能正確更新與維護常用的軟體。
1-2-5 能瞭解資料安全的維護並能定期備份資料。
2-2-1 能遵守電腦教室(或公用電腦)的使用規範。
2-2-2 能操作視窗環境的軟體。
2-2-3 能正確使用儲存設備。
2-2-4 能有系統的管理電腦檔案。
2-2-5 能正確操作鍵盤。
2-2-6 能熟練中英文輸入。
3-2-1 能使用編輯器進行文稿之編修。
3-2-2 能操作印表機輸出資料。
3-2-3 能操作常用之繪圖軟體。
4-2-1 能操作常用瀏覽器的基本功能。
5-2-1 能遵守網路使用規範。

第三階段(國小五至六年級)
本階段課程著重在學習電腦多媒體設備、簡報軟體、影音編輯、網路環境與資料的安全防護及資訊倫理的實踐。
1-3-1 能認識電腦病毒的特性。
2-3-1 能認識電腦硬體的主要元件。
2-3-2 能操作及應用電腦多媒體設備。
3-3-1 能操作掃瞄器及數位相機等工具。
3-3-2 能利用簡報軟體編輯並播放簡報。
3-3-3 能使用多媒體編輯軟體進行影音資料的製作。
4-3-1 能應用網路的資訊解決問題。
4-3-2 能瞭解電腦網路之基本概念及其功能。
4-3-3 能遵守區域網路環境的使用規範。
4-3-4 能認識網路資料的安全防護。
4-3-5 能利用搜尋引擎及搜尋技巧尋找合適的網路資源。
4-3-6 能利用網路工具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
5-3-1 能瞭解網路的虛擬特性。
5-3-2 能瞭解與實踐資訊倫理。
5-3-3 能認識網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
5-3-4 能認識正確引述網路資源的方式。
5-3-5 能認識網路資源的合理使用原則。

第四階段(國中一至三年級)
此階段課程安排在國中一至三年級實施,學習程式語言基本概念、圖表製作及資料庫概念等。此階段學校應儘量設計資訊科技與各學習領域整合之教學或主題式資訊科技融入教學,讓學生將所學之資訊能力充分應用於學習活動中。
2-4-1 能認識程式語言基本概念及其功能。
3-4-1 能利用軟體工具分析簡單的數據資料。
3-4-2 能利用軟體工具製作圖與表。
3-4-3 能認識資料庫的基本概念。
3-4-4 能建立及管理簡易資料庫。
3-4-5 能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
3-4-6 能規劃出問題解決的程序。
3-4-7 能評估問題解決方案的適切性。
3-4-8 能瞭解電腦解決問題的範圍與限制。
3-4-9 能判斷資訊的適用性及精確度。
5-4-1 能區分自由軟體、共享軟體與商業軟體的異同。
5-4-2 能善盡使用科技應負之責任。
5-4-3 能遵守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規定。
5-4-4 能認識網路犯罪類型。
5-4-5 能應用資訊及網路科技,培養合作與主動學習的能力。
5-4-6 能建立科技為增進整體人類福祉的正確觀念,善用資訊科技做為關心他人及協助弱勢族群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