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服務學校或主管機關對於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起迄期間,是否有權責審酌變更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函規定辦理Post author:jennerferPost published:2014 年 10 月 16 日Post category:(01)訊息公告10310育嬰留停起迄教育部函釋.PDF相關內容**恭喜『劉雅瑜教師』榮獲『宜蘭縣103年特殊優良教師』殊榮,更感謝各位老師訪視當日的熱情參與支持及辛勞………..讚讚讚^_ *2014 年 8 月 27 日宜蘭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自本(103)年11月1日起至明(104)年2月28日止實施冬令辦公時間2014 年 10 月 15 日1232014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