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器材借用辦法作者:趙康淇2009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主要修訂部份為:服務同學由六年級班級推薦兩人一組,以週為單位輪流服務,以維護學生上課之權益體育器材借用辦法98.08.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