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104學年度母語日實施計畫

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母語日實施計畫

 

壹、依 據:

一、教育部97年7月1日臺國(二)字第0970098487C號令修正發佈之「教育部補助直轄(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目 標:

 一、增進學生說母語的能力,使其融入學習及生活中。

 二、培養本校教職員及學生珍惜與瞭解台灣鄉土語言文化之美與內涵。

參、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及學生。

肆、實施語言:以學區閩南族群語言為主,其餘族群語言為輔,並以鼓勵方式進行。

伍、實施時間:訂定每週五為本校母語教學日。

陸、實施方式:

一、成立台灣母語日推動小組(附件1),負責母語日推動事宜。

二、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訪客等,以國語及母語交替使用。

三、在朝會時間、班會時間或師長報告時,可以運用國語和母語交談,增進學生學習興趣。

四、上課時在不影響教學之情況下,鼓勵以母語進行交談。

五、中午用餐時間,播放台語鄉土民謠、台語歌曲等音樂,以製造學習母語的愉悅情境。

六、辦理閩南語演說、朗讀比賽,培養學生對母語之欣賞能力。

七、各班教室情境佈置鄉土教學專欄,鼓勵學生觀看學習。

八、利用朝會時間進行母語演說活動或母語俗諺教學活動。

九、依教學需要將母語教學融入各科教學中,如音樂課教唱閩南語歌謠等。

十、利用親師座談或學校相關活動時,鼓勵家長在家盡量使用母語與孩子互動。 

十一、鼓勵學生平日在家多和家人用母語交談。

十二、提昇教師專業能力,鼓勵教師參加各項母語研習或參予比賽,增進教師母語能力。

柒、預期成效:

一、透過母語教學能正確利用母語來進行溝通。

二、透過母語教學能熟悉鄉土語言的特色。

三、透過「母語日」的實施,學生能認識鄉土文化的內涵。

捌、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附件1.

台灣母語日推動小組

 

成員

擔任者職稱

工作項目

總召集人

校長

1.主持臺灣母語教學推展

2.定期召開推行小組委員會,協調相關事項

3.督導與考核小組執行各項業務之全盤事宜

總幹事

教務主任

1.研擬母語教學實施計畫

2.推動母語日活動之進行

3.襄助指揮、策劃小組之全盤事宜

副總幹事

教學組長

課發組長

1.規劃台灣母語日課程

2.協助辦理各項母語日教學計畫

3.彙整母語教學相關資料

4.協助推動母語日各項教學活動

5.母語日廣播製作

設備組

註冊組長

1.成立母語教材資料庫

2.圖書館成立鄉土教材資源圖書專櫃

行政代表

學務主任

協助推動及諮詢服務

總務主任

支援教學軟硬體設備

輔導主任

協助推動及諮詢服務

學年代表

701導師

801導師

901導師

1.實施母語融入各領域之教學

2.教學資料蒐集及彙整

3.協助推動「每週諺語」活動

家長代表

家長會長

1.協助社區與學校溝通事宜

2.諮詢服務

 

103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

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103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一、競賽宗旨:為提高語文研究興趣,以期蔚為風氣,而收宏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二、競賽項目及時間:

  1. 朗讀:4分鐘。

(1)國語朗讀: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於登台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2)閩南語朗讀:以語體文為題材(篇目事先公布) ,於登台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3)客家語朗讀:受限於本校師資及參賽學生人數,擇優報名即列入本校培訓選手。

(4)原住民族語朗讀:受限於本校師資及參賽學生人數,擇優報名即列入本校培訓選手。

  1. 作文:90分鐘。

題目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但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1. 字音字形:10分鐘。

共2百字(字音1百字,字形1百字),一律書寫標準字體,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以教育部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三、評判標準:

  1. 朗讀:語音(發音及聲調)50%、聲情(語調、語氣)40%、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2. 作文:內容與結構50%、邏輯與修辭40%、書法與標點10%。
  3. 字音字形: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予計分。

 

四、競賽規則:

1.朗讀:

(1)競賽員聞呼號聲時,立即離座前往工作人員席抽題,抽完題後繞行至所分配之預備席就座作8 分鐘準備,不可交談。

(2)競賽員抽到題卷後,除字典、辭典及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外,不得參閱其他書籍。

(3)競賽員可在所抽到之題卷上加註記號;登臺朗讀時應使用大會分發之朗讀題卷,不可使用自備之朗讀題卷,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4)朗讀時間均為4 分鐘,時間一到按1 次鈴聲(短音)應立即下臺。

 

2.作文、字音字形:

(1)試卷除作答外,不得書寫任何文字或註記;彌封處不得撕開,撕開者以棄權論。

(2)試題、試卷均不得攜帶出場,亦不得提早交卷。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

 

 

 

 

五、競賽日期、地點、評審老師、工作人員。

項  目

日    期

星期

時間

地    點

評  審  老  師

字音字形

 6月 16日

午休

圖書館

蔡向偉老師

作文

 6月 16日

第6、7 節

圖書館

陳怡均老師

國語朗讀

 6月 16日

第6 節

3F視聽教室

張秋雯、鍾玫琳老師

閩南語朗讀

 6月 16日

第6 節

音樂教室

吳旻樺、林容妤老師

 

※工作人員:藍介嵐主任、何晴婷組長、許念慈組長、張富翔組長、林怡合幹事、

黃秋華女士。

 

六、報名日期:7、8年級各班於 6月10日(星期三)中午前將報名表逕送教務處。

作文、字音字形等兩項,每班推薦代表至多二人,其餘每項每班推薦代表一人參加。每人至多可參加兩項(以時間不重複為主)。

 

七、獎勵:各項錄取前三名。

 

八、本計畫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103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報名表

 

班級:           

項    目

參加學生姓名

備      註

1.字音字形

(1)

(2)

每班至多2人

2.作文

(1)

(2)

每班至多2人

3.國語朗讀

 

每班1人

4.閩南語朗讀

 

每班1人

5.客家語演說

 

擇優報名即列入本校培訓選手

6.客家語朗讀

 

擇優報名即列入本校培訓選手

7.原住民族語演說

 

擇優報名即列入本校培訓選手

8.原住民族語朗讀

 

擇優報名即列入本校培訓選手

9.寫字

 

擇優報名即列入本校培訓選手

 

 

                           任課國文教師簽名:                  導師簽名:                  

 

※請於 6月 10日(星期三 )擲回教務處課發組。

 

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103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流程表

 

 

 

※  國語朗讀、閩南語朗讀( 6/16星期二第6節)

 

朗讀

集合時間

抽題

時間

預備時間

上台時間

按鈴時間

備註

2:10

8分鐘

4分鐘

4分鐘1短

 

編號1

2:20

2:20-2:28

2:28-2:32

2:32

評審老師

 

※國語:

1.張秋雯

2.鍾玫琳

 

※閩南語:

1.吳旻樺

2.林容妤

編號2

2:25

2:25-2:33

2:33-2:37

2:37

編號3

2:30

2:30-2:38

2:38-2:42

2:42

編號4

2:35

2:35-2:43

2:43-2:47

2:47

編號5

2:40

2:40-2:48

2:48-2:52

2:52

編號6

2:45

2:45-2:53

2:53-2:57

2:57

編號7

2:50

2:50-2:58

2:58-3:02

3:02

編號8

2:55

2:55-3:03

3:03-3:07

3:07

 

 

※  集合時間&地點:

  1. 1.               語朗讀:6/16()下午 2:10  (3F視聽教室)
  2. 2.             閩南語朗讀:6/16()下午 2:10  (音樂教室)

 

 

※字音字形:

(1)集合時間12:30

(2)競賽時間:12:45-12:55 (10分鐘)

 

※作文:

(1)集合時間2:05

(2)競賽時間:2:20-3:50   (90分鐘)

 

【備註】:

 

1. 6/16(二) 工作人員與評審老師:

工作人員:何晴婷、許念慈、張富翔、藍介嵐、林怡合、黃秋華

評審老師:

(1)朗讀: 張秋雯、鍾玫琳、吳旻樺、林容妤老師

(2)字音字形: 蔡向偉老師

(3)作文: 陳怡均老師

 

 

 

2. 工作準備流程:

(1)6/16(二)下午第1節開始準備工作

(2)圖書館:午休~第7節《需與社團課協調》

 

3. 按鈴、題目…等工作仍需再安排

 

4. 請國文領域教師協助提供各項比賽之題目

 

演講台

評審席

預備席1

 

預備席

2

 

104李天祿布袋戲~一卡戲籠送偏鄉

【一卡戲籠送偏鄉】申請辦法暨申請表

103.6.25訂定

 

財團法人李天祿布袋戲文教基金會長期深入偏鄉學校辦理布袋戲表演活動,深劇體認到偏鄉學校藝術教育資源之不足,故希望透過藝術教材的贈予及教學工作坊的實施,讓偏鄉老師具備一定程度的藝術教育能力,並從而啟發孩子們對藝術的想像。

國外教育專家已將偶戲視為兒童教育的重要的媒介工具,如同我們所熟知的美國「芝麻街」美語,就是透過戲偶,讓兒童學會自我對話、表達自我、發揮想像與增進人際溝通。

本計畫實施對象不分族群,目的是在做為偏鄉學生接觸藝術文化的敲門磚,同時也希望老師能夠妥善運用這些教材來做為其它科目的學習工具。

 

一、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李天祿布袋戲文教基金會、亦宛然掌中劇團

 

二、       指導單位

文化部、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三、       計畫緣起及目標

 

四、       計畫期程

  1.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7月31日
  2. 公告時間:103年8月4日公告錄取學校名單
  3. 活動時間:103年9月學期開始至103年11月底(新北市學校至10月底)

 

五、       計畫內容

  1. 1.   布袋戲藝術教材贈予

內含戲籠1箱、簡易舞台1座、布袋戲偶6尊、教學DVD1片、教學講義2份、使用紀錄簿1份

  1. 2.   布袋戲教學工作坊

(1)布袋戲互動體驗課程—老師及學生

(2)教材使用方法、布袋戲簡易教學—老師

 

六、       申請條件

  1. 預計錄取23所偏遠地區學校(含新北市5所)
  2. 教育部所認定之全國(台澎金馬)偏遠地區國中小
  3. 需有指定的教材保管人,並制訂教材使用方法
  4. 將每次上課使用情形,上傳至FB社團<一卡戲籠送偏鄉>
  5. 因本計劃遍及全國,考量行程規劃之順遂,需能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的到訪時間
  6. 錄取之學校,需另與主辦單位簽訂贈予契約,若有違反契約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收回該批教材
  7. 主辦單位得視計畫需求更動活動內容,並將更動內容上傳至FB社團<一卡戲籠送偏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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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續下頁)

 

 

 

 

 

 

 

 

 

 

 

 

 

 

 

 

七、       【一卡戲籠送偏鄉】申請表

申請單位基本資料

申請單位

宜蘭縣順安國中

是否為教育部所公佈的偏遠地區學校 þ是 □否

校址

宜蘭縣冬山鄉永興路1段359號

班級及

學生人數

12班314人

校長

張謝玲

聯絡人(職稱)

蔡向偉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擬使用辦法

1、在表演藝術課程中,讓學生利用戲偶來認識台灣傳統文化與戲偶人物角色的臉譜,並進行偶戲表演。

2、配合國語文上課內容,讓學生練習編劇與口語訓練,並利用這些不同的戲偶來編演出各種故事。

3、在英文戲劇社團中利用戲偶讓學生發揮想像力,訓練口語表達並藉此增進人際溝通。

 

 

 

 

 

 

(請詳述貴校欲如何使用這批教材,這是貴校錄取與否的重要關鍵)

其它

  1. 是否會設立教材保管人?þ是□否
  2. 是否願意配合主辦單位指定之到訪時間?þ是□否
  3. 是否願意配合將教材使用情形上傳至本計畫臉書社團?þ是□否

填表日期

103.08.05

註1:請將本表另存新檔,檔名設定為”縣市名+鄉鎮市區名+校名+一卡戲籠申請表

註2:將本表e-mail至ltl.puppet@msa.hinet.net

註3:聯絡人李先生,02-2636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