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國中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申請計畫及成果

宜蘭縣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學生生命教育體驗與服務學習活動】專案申請表

申請學校

大同國中

全校學生人數

67

辦理項目

(請勾選)

  • 辦理校園生命教育生活體驗

    þ戶外教學

    □社區服務

    □模擬體驗

    □實作體驗

  • 辦理生命教育週系列活動(以生活實踐與體驗為佳)
  • 其他(請說明

實施日期

101.11.13

實施對象及人數

301及101學生,共25人

經費需求

10000

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陳雅文9809611#14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宜蘭縣大同國中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申請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頒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二、宜蘭縣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三、宜蘭縣政府100年10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00166459號函。

(一)宜蘭縣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二)宜蘭縣政府99年11月4日府教學字第0990518440號函。

貳、目的:

一、透過實際體驗,讓學生深刻了解生命教育之內涵與意義。

二、培養認識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欣賞生命之學生,以成就自我造福人群。

三、透過創意教學之實施,讓學生充分了解生命教育之內涵。

四、加強生活實踐與體驗,建構適合各校需求及特色,讓學生透過體驗活動,了解生命的價值、建立自我信念、發展潛能與自我實現。

(一)透過學校本位課程結合生命教育學習活動,加強學生自我覺察、情意陶冶及生活的省思與實踐。

(二)激發學校教師創意教學,積極設計生命教育學習活動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

參、實施對象:

大同國中全體學生

肆、實施內容:

一、體驗社福機構參訪服務活動:透過實際參訪社福機構,探索學校外與社會福利機構服務經驗。

二、社福機構服務紀錄:由學生組成小組,經由參訪活動增廣見

聞,並學習紀錄訪視,增加原住民地區學生社福經驗。

伍、活動流程:

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體驗參訪活動:

日期

時間

活動

備註

101.11.13

8:00-10:30 

出發

 

10:30-12:00 

參訪社會福利機構-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

 

12:00-13:00 

午餐

 

13:00-14:00

進行老人服務工作

 

14:00-15:30 

「記錄」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

 

15:30-16:30 

想法分享

 

陸、經費概算:

如附件

柒、預期效益:

一、透過實際參訪行程,讓原住民地區學生體認社會福利機構運作機制,激發學生對社會福利機構的了解。

二、提升學生對於生命教育的認識,並連結社會福利機構與生命教育的關係。

三、提供教師多元選擇校外教學途徑,促進生命教育教學的多元化與生活化。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宜蘭縣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

經費概算表

申請單位:宜蘭縣立大同國中

計畫名稱:單一學校學生生命教育體驗學習活動專案

計畫期程:101年06月01日至101年10月31日

計畫經費總額:10,000元,申請金額:10,000元,自籌款:0 元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核定計畫經費

(申請單位請勿填寫)

單價(元)

數量

單位

總價(元)

說明

金額(元)

說明

業務費

交通車

10000

1

10000

偏遠地區交通車

  

小計

   

10000

   

申請補助合計

  

  

10000

10,000元/校

  

自籌        

  

  

0

  

總計(補助+自籌)

  

  

10000

  

承辦單位

會計單位

機關長官
或負責人

教育部
承辦人

教育部
單位主管

備註:

1、依行政院91年5月29日院授主忠字第091003820號函頒對民間團體捐助之規定,為避免民間團體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申請捐助,造成重複 情形,各機關訂定捐助規範時,應明定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提出申請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

2、補助案件除因特殊情況經本部同意外,以不補助人事費為原則;另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則一律不予補助。

3、各經費項目,除依相關規定無法區分者外,以人事費、業務費、雜支、設備及投資四項為編列原則。

4、雜支最高以【(業務費)*6%】編列。

補助方式:

□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補助比率  %】

□酌予補助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請敘明依據)

□不繳回(請敘明依據)

【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編列】

 

 

 

 

 

 

 

 

 

宜蘭縣101年度大同國民中學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學生生命教育體驗與服務學習活動成果報告

一、活動主題: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體驗參訪活動

二、主旨:

(一)透過學校本位課程結合生命教育學習活動,加強學生自我覺察、情意陶冶及生活的省思與實踐。

(二)激發學校教師創意教學,積極設計生命教育學習活動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

三、活動方式:

(一)體驗社福機構參訪服務活動:透過實際參訪社福機構,探索學校外

與社會福利機構服務經驗。

(二)社福機構服務紀錄:由學生組成小組,經由參訪活動增廣見聞,並

學習紀錄訪視,增加原住民地區學生社福經驗。

四、辦理日期:101.11.13

五、辦理地點: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

六、參與對象及人數:七年級學生

七、活動流程規劃表

 

日期

時間

活動

備註

101.11.13

8:00-10:30 

出發

 

10:30-12:00 

參訪社會福利機構-老人院

 

12:00-13:00 

午餐

 

13:00-14:00

進行老人服務工作

 

14:00-15:30 

「記錄」老人院參訪活動

 

15:30-16:30 

想法分享

 

八、活動照片及說明:

1.

 

 

 

 

 

2.

照片說明:與養護院長輩相見歡

照片說明:學生舞蹈表演

3.

 

 

 

 

 

4.

照片說明:分組與長輩互動

照片說明:由學生推長輩外出散步

5.

 

 

 

 

 

6.

照片說明:散步結束與長輩道別

照片說明:老年生活不便體驗活動

 

九、優良學習單:

 

 

 

 

 

 

 

 

 

 

 

 

 

 

 

 

 

 

 

 

 

 

 

 

 

 

 

 

 

 

 

 

 

 

 

 

 

 

 

 

 

 

 

 

 

 

 

 

 

 

 

 

 

 

 

 

 

 

 

 

 

 

 

 

 

 

 

 

 

 

 

 

 

 

 

 

 

 

 

 

 

 

 

 

 

 

十、簽到表:

 

 

 

 

 

 

 

 

 

 

 

 

 

 

 

 

 

 

 

 

 

 

 

 

 

 

 

 

十一、成效評估:

教育部補助或委辦學生事務與輔導各項工作計畫執行成效摘要表

填表日期:101年11月14日

基本資料

1.活動名稱

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

2.承辦縣市

宜蘭縣政府

3.承辦學校

大同國中

4.活動類別

生命教育

5.經費成本

□補助

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 10000

實支總額: 10000

計畫結餘款: 0

經費執行率: 100%

計畫執行評估

評估項目

計畫預定目標

實際執行成果

1.參加人次

25人

23人

2.計畫效益

1.學生體認社會福利機構運作機制

2.提升學生對於生命教育的認識

1.學生了解養護院運作機制

2.學生對長輩更加尊重及體貼

3.投入人力資源

參與學生為25人,教職員7人。竹安養護院工作人員7人,活動參與怨聲25人。

4.學員滿意度

項目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整體平均數

★活動

25

25

85

★行政安排

25

25

84

5.本次活動特色

1.由學生準備表演活動,與長輩同樂。

2.藉由體驗活動與互動,讓學生體驗老年生活的不便,對長者更加體貼及關懷。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推展生命教育實施計畫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推展生命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宜蘭縣推動學生訓輔(友善校園)計劃。

二、本校輔導工作計劃。

貳、目的:

一、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進而尊重生命、熱愛生命、豐富生命的內涵。

二、輔導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我信念,進而發展潛能,實現自我。

三、協助學生增進人際關係技巧,提昇對人的關懷。

四、建構人性化的教學環境,落實生命教育的推展。

參、實施方法:

一、成立本校「生命教育」推行委員會,執行推展生命教育活動。

二、推動環境教育,落實資源回收,培養學生愛物、惜物的生活習慣。

三、推行榮譽制度,培養學生自重自律的美德。

四、落實認輔制度,讓需要特別關懷的學生皆能得到適當幫助。

五、辦理「生命教育宣導週」,於學校行事時宣導生命的價值與遇到挫折時可採取的處遇。

六、鼓勵教師將生命教育課程融入領域學習課程中,實施體驗課程。

七、提供生命教育相關的錄影帶與教材,供老師實施生命教育。

八、統整社區教學資源,加強親職教育、溝通生命教育觀念。

肆、預期效益:

一、教師均能重視「生命教育」之實施,配合各科教學,加強情意陶冶。

二、「生命教育」課程,均能按既定計畫,確實執行,師生互動狀況良好。

三、經由「生命教育」的實施,讓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重視生命而熱愛生命, 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

四、透過「生命教育」確實達成「全人教育」目標。

伍、經費預算:

  由學校相關經費下支付。

陸、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施行。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

91.8.30成立

94.8.30一修

95.8.30二修

101.7.30三修

  1. 為防範教職員工生免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及有效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案件。爰依據宜蘭縣政府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府教學字第0910084134號函訂頒「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性騷擾及性侵害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訂定本要點,並依據101年05月24日頒佈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修訂之
  2. 本要點所稱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除依法刑法、民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外,凡同性或異性間發生下列之行為時,均屬之。
    1. 已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之性接近、性要求、或其他具有性意味之言語或肢體行為者,或意圖以屈服或上開之行為,影響他人學習機會、學術表現或教育環境者。
    2. 以脅迫、恫嚇暴力強迫、藥劑或催眠等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而遂其性接觸意圖或行為者,依本校性侵害及性騷擾處理流程(如附件一)及本校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通報申訴流程(如附件二)處理,同時依規定通報社政機關。
  3. 本校教職員工生遭遇性騷擾、性侵害問題時,可向輔導室提出申訴及求助,倘侵害人為輔導室人員,得向其他防治小組人員提出,並向本縣性侵害防治中心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通報。
  4. 本校成立性侵害及性騷擾處理與防治小組,推動騷擾及性侵犯處理與防治事宜,承辦單位為輔導室。
  5. 防治小組應視求助者意願提供所需協助,如晤談、陪同就醫、情緒支持、報警、緊急安置、庇護或接受輔導轉介(流程如附件三)。
  6. 防治小組應提供必要服務及相關資訊,包括瞭解事況、告知求助者者正式申訴及非正式申訴之處理方式(見通報申訴流程,如附件二)。
  7. 非正式申訴階段,應協助侵害人與求助者共同面對問題。並依求助者意願尋求。
  8. 第三者之協助(如專業諮商人員)。本階段應於兩星期內處理結束,如逾期但事況已有進步者,經求助者同意得延展之。
  9. 正式申訴階段,求助者得以書面具名方式提出。輔導室應提供求助者相關法律權益、正式申訴制度及流程訊息。防治小組應於一星期內展開調查,並於調查前先知會侵害人與求助者有關調查進行之方式、所需期限及可能延展的情況。
  10. 防治小組調查過程應保護侵害人與求助者之隱私權,由校長擔任發言人。於調查結束後,以客觀書面報告陳述調查結果,並知會侵害人與求助者。如侵害人為學校教職員工,防治小組得依據調查結果,得由侵害人準備理由書申請覆議,覆議以一次為限。
  11.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經查證屬實,仿相關法令懲處之。其中,對心智喪失、精神耗弱、生理受傷、酒精、藥物作用影響或喪失理智情況下實施性侵犯者,不得以其無理由,拒絕處理。並應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法及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之。
  12. 本校教職員工生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所產生的身心傷害,本校應整合各方資源網路,依求助者之意願與需求,提供相關服務。
  13. 防治小組人員應以客觀公平的態度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非經小組召集人允許,不得對外發表事件原委及處理經過結果。
  14. 為防止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案件發生,本校每學年至少實施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內容應包括兩性平等之教育、正確性心理之建設、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性侵害犯罪之認識、性侵害危機之處理、性侵害防範之技巧及其他性侵害有關之教育,由輔導室負責規劃。
  15.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討論報請縣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立大同國中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與防治實施計劃

宜蘭縣立大同國中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與防治實施計劃

91.08.30校務會議通過後成立

94.08.30校務會議通過後第一次修改

95.08.30校務會議通過後第二次修改

101.08.30校務會議通過後第三次修改

壹、依據:

一、民國93年6月23日公佈之性別教育平等法。

二、依據教育部94.6.6.台訓(三)字第0940071683B號函辦理。

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0條第2項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28條辦理。

貳、目的:

一、為維護學生受教及成長權益,提供學校之員工生免於性騷擾及性侵害之學習暨工作環境。

二、指導學生了解性侵害的含義。

五、指導學生受到性侵害時,在家裡會告訴親人,在學校知道如何申訴。

六、指導學生懂得如何保護自己,避免受到性侵害。

七、設立學校性侵害申訴流程。

叁、名詞定義

一、校園性騷擾:(1)不管明示或暗示,以其行為之屈服為個人僱用或學習機會的條件。

(2)以屈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判定僱用或獲得學習機會的基礎。 

(3)這類行為影響個人的工作評價或學術表現,破壞其學習興趣、機會,或製造一種壓迫性、敵意或侵犯性的工作或教育環境。

二、校園內的性侵害:是指違背他人意願下,以脅迫、恫嚇或暴力強迫的方式,對他人進行性接觸之企圖或行為,以滿足本身之性需求。如果被害者因心智喪失、生理受傷、酒精或藥物作用影響或喪失意識狀況下,不得以其無拒絕為由,斷定其知道或同意該行為。

三、校園內的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徵作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

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實施策略

一、成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危機處理小組暨學生申訴委員會。

二、安排每學年接受至少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

三、每學年度辦理至少一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專題演講活動。

四、不定期辦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教育之各項學藝活動。

五、結合校內外人力成立「危機小組」,因應需要巡查校內外可能受危害之場所。

六、受理教職員工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教育諮詢。

七、安置與輔導受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學生。

八、辦理全校教師性侵害教育相關之研習。

九、全校所有教師配合「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危機處理小組」實施各項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教育工作。

伍、校園性侵害申訴辦法

一、學生發生性侵害時,即時轉告本縣社會局。

二、設立性侵害處理委員會,負責協助學校性侵害事件,其中女性委員不得

少於二分之一。

三、並置發言人一人,處理人員有涉入個案者,應迴避之。

四、設立本校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申訴電子郵件信箱。

[ccd@ilc.edu.tw]

五、設立本校性侵害申訴流程如下:

當事人(學生)→ 導師(或申訴電子郵件信箱) → 學務處輔導組→ 本校性侵害申訴委員會→協助當事人向司法單位報案。

若發生性侵案件,由各班導師負責指導學生依本校性侵害申訴流程,勇於提出申訴。(附件四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申請書)

六、性侵害事件的處理

1.若事件發生於學校,由學務處輔導組承辦本事件。

2.若事件發生於假日及放學後,由學校協助親人向司法單位報案。

七、承辦申訴案件必須查證是否屬實,若申訴事件發生於校內,查證中需對被申訴者保密,以避免被申訴者受到無謂的傷害。

八、嚴格要求學生不得虛構事件,隨意投訴於申訴信箱,若查證屬虛構事件,必予嚴懲。

 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危機處理小組暨申訴委員會組織如下

職稱

姓名

召集人

游吉祥校長

委員兼發言人

黃建豪主任

委員

張景達主任

委員

陳雅文組長

委員

徐秋燕護理師

柒、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101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暨性侵害防治實施計畫及成果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101年度

性別平等教育暨性侵害防治實施計畫

壹、依據

  1.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方案』。
  2. 教育部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三、 宜蘭縣101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事項。

 

貳、目標

  1. 宣導性別平等教育內涵,厚植性別平等教育資源,建立安全和無性別歧視之教育環境,以實現性別平等之目標。
  2. 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各科教學,引導學生,建立對兩性的正確觀念和態度。
  3. 結合社區資源,專家學者推展婦女及兒童性別平等教育。
  4. 宣導人身安全教育,強調自我保護的重要,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事件。
  5. 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實現性別平等教育目標。

參、實施對象:

  1. 全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2. 全校教職員工。

肆、委員會成員暨工作組織:性別平等教育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伍、實施策略:

  1. 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規劃實施辦法及相關事宜,並定期檢討成效。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女性委員不得低於半數。
  2. 檢視並建立安全且無性別歧視之校園空間。
  3. 辦理教師進修活動以加強教師之性別平等觀念。
  4. 辦理相關學藝活動、宣導活動以加強學生之性別平等觀念。
  5. 各項文宣資料的蒐集與視聽教材的購置。
  6. 依據本校性侵害防治辦法實施性侵害防治教育。
  7. 於親職教育活動中融入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以加強家長之性別平等觀念。

陸、各處室辦理事項:

一、教務處:

(1) 在每學期教學研究會中請各科教師將「性別平等教育」、「性侵害防治教育」融入教學課程。

二、學務處:

(1)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性侵害防治教育」專題演講。

(2)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性侵害防治教育」海報宣導活動。

三、輔導組:

(1) 受理「性侵害防治教育」相關諮詢,並安置、輔導個案。

(2) 蒐集各項文宣資料及視聽教材。

(3) 辦理親職教育活動,印製相關宣導文宣。

(4) 辦理性別平等委員會,探討性別議題及個案。

四、總務處:

(1) 維護校園安全,建立安全且無性別歧視之校園空間。

 

柒、預期成效:讓全校師生學會兩性之間彼此相互尊重,養成平等善待對方的雅量,促進兩性相處和諧、融洽;得以有效健全人格,發展良好的人際關係。預防並消弭性別歧視或性侵害偏差觀念行為的發生。

捌、本計畫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兩性教育宣導活動成果報告

學校名稱:大同國中

活動名稱:兩性教育宣導活動

辦理日期:101.02.23

舉辦地點:視聽教室

參加對象:一二年級學生

活動簡述說明:透過影片欣賞,讓學生了解正確的兩性相處方式。

成果照片1

成果照片2

成果照片3

成果照片4

 

 

性別平等研習活動成果報告

學校名稱:大同國中

活動名稱:性別平等活動

辦理日期:101.05.08

舉辦地點:校長室

參加對象:全體教師

活動簡述說明:透過問題討論欣賞,讓老師了解性別平等融入教學方式。

成果照片1

成果照片2

成果照片3

成果照片4

 

性教育藝文競賽活動成果報告

學校名稱:大同國中

活動名稱:性教育藝文競賽活動

辦理日期:101.05.30

舉辦地點:穿堂

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活動簡述說明:透過漫畫創作比賽,建立正確的性觀念。

成果照片1

成果照片2

成果照片3

成果照片4

 

性教育宣導活動成果報告

學校名稱:大同國中

活動名稱:性教育宣導活動

辦理日期:101.09.20

舉辦地點:視聽教室

參加對象:一二年級學生

活動簡述說明:透過演講活動,建立正確的性觀念。

成果照片1

成果照片2

成果照片3

成果照片4

 

大同國中101年度教教職員工文康休閒活動暨原民文化研習

宜蘭縣大同國中101年度教教職員工文康休閒活動

暨原民文化研習實施計畫

一、主旨:為促進教職員工身體健康、陶冶心靈及增進同仁情誼,以營造”團隊”的凝聚力,特辦理此文化探索體驗活動。

二、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本校人事室

四、協辦單位:本校教務處

五、活動日期及時間:101年7月11日(星期三)~7月12日(星期四)

六、活動地點及內容:新北市烏來部落

日期

時間

行程

備註

7/11

(三)

8:00-9:30

集合、出發

 

9:30-12:00

原民文化體驗:獵徑探索

 

12:00-13:30

休息/用餐

 

13:30-17:30

原民文化體驗:染布製作

 

17:30-19:00 

山野美味

 

19:00-

星光點點

泰雅達利

7/12

(四)

9:00

集合、出發

 

9:30-11:00 

纜車/雲仙樂園

 

11:00-12:00

烏來老街

 

12:00-13:00 

休息/用餐

 

13:00-14:00

原民文化體驗:

泰雅民族博物館

 

14:00-16:00

部落特色探索:

觀光台車/烏來瀑布

 

16:00

踏上歸途

 

七、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工,名額共7人(校長、黃建豪、李文峰、李佩純、莊智偉、張友信、陳雅文)

八、活動聯絡人:本校幹事兼人事莊智偉先生,電話:9809611-19

九、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採團體行動,請參加人員依時至指定地點集合,勿私自脫隊。 (二)參加人員每至參訪景點,請勿隨意丟棄垃圾、攀折花木等,以保持景觀及環境清潔。

十、經費概算:

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說明

住宿費

1,400元

7人

9,800元

 

餐費

300元

7人*3

6,300元

含7/11中餐、晚餐及7/12中餐

手作染布DIY+獵徑導覽

750元

7人

5,250元

 

雲仙樂園門票(含纜車)

220元

7人

1,540元

 

觀光台車

50元

7人

350元

 

總計

  

23,240元

 

十一、本案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莊智偉          主計:羅安妮           校長:游吉祥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4月21日核定

一、為倡導員工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文康活動分為藝文活動及康樂活動二類:

(一)所稱藝文活動,係指各機關所辦理之各類藝文研習、欣賞或競賽等活動。

(二)所稱康樂活動,係指各機關所辦理之各類社團研習、體能競賽、慶生、聯誼、服務、休閒等活動。

三、適用對象:

文康活動以現職員工參加為原則。但機關得視活動性質邀請退休員工參加或眷屬自費參加。

四、辦理時間及給假原則:

文康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休閒及例假日為原則。但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情形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

五、經費編列:

各機關文康活動之辦理,所需經費應本撙節開支原則,在機關年度預算相關科目內列支。

六、附則:

(一)機關辦理文康活動,應力求活動內容之充實與豐富化,並得事先採取問卷方式調查員工意願,考慮參加成員之職務性質、性別、年齡、婚姻及體能狀況等因素,分組或分梯次舉辦,積極鼓勵踴躍參與。

(二)機關辦理戶外性質之活動,須租借交通工具時,應簽訂安全契約及辦理參加人員平安保險。

(三)機關辦理文康活動,除利用本機關之場地設施外,必要時可洽商租借各級學校場地或其他公共設施,其經管機關應儘量配合開放使用。

 

【新北市烏來部落深度探索】自強活動滿意度相關統計表

 

活動相關照片

編號:01 日期:2012.7.11

文字說明:烏來部落探索之旅的第一站就是進入獵徑去尋找染布用的薯郎。

編號:02 日期:2012.7.11

文字說明:參觀烏來的泰雅民族博物館,透過導覽來認識更多泰雅文物。

編號:03 日期:2012.7.12

文字說明:第二天老師們開始將昨天採收到的薯郎切片並剁碎。

編號:04 日期:2012.7.12

文字說明:講師帶領大家將薯郎煮熟,利用傳統的方式來染布。

大同國中101年度第一次員工文康活動小組討論會議紀錄

宜蘭縣立大同國中101年度第一次員工文康活動小組討論會議紀錄

 

壹、時間:101613日(星期三)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貳、地點:校長室

 

參、出席人員:游校長吉祥、教務處黃主任建豪、學務處張主任景達、總務處李主任文峰、幹事兼人事莊智偉、幹事兼主計羅安妮

 

肆、討論事項:

 

  一、經同仁票選以新北市烏來部落一案8票為規劃。

 

  二、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01711(星期三)~12(星期四),計二日。

 

  三、經費概估:

 

 

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說明

 

住宿費

 

1,400

 

7

 

9,800

 

 

餐費

 

300

 

7*3

 

6,300

 

7/11中餐、晚餐及7/12中餐

 

手作染布DIY+獵徑導覽

 

750

 

7

 

5,250

 

 

雲仙樂園門票(含纜車)

 

220

 

7

 

1,540

 

 

觀光台車

 

50

 

7

 

350

 

 

總計

 

 

 

23,240

 

 

  四、活動行程:

 

   

 

日期

 

時間

 

行程

 

備註

 

7/11

 

()

 

8:00-9:30

 

集合、出發

 

 

9:30-12:00

 

原民文化體驗:獵徑探索

 

 

12:00-13:30

 

休息/用餐

 

 

13:30-17:30

 

原民文化體驗:染布製作

 

 

17:30-19:00

 

山野美味

 

 

19:00-

 

星光點點

 

泰雅達利

 

7/12

 

()

 

9:00

 

集合、出發

 

 

9:30-11:00

 

纜車/雲仙樂園

 

 

11:00-12:00

 

烏來老街

 

 

12:00-13:00

 

休息/用餐

 

 

13:00-14:00

 

原民文化體驗:

 

泰雅民族博物館

 

 

14:00-16:00

 

部落特色探索:

 

觀光台車/烏來瀑布

 

 

16:00

 

踏上歸途

 

 

伍、議決事項:

 

  一、未來員工文康活動均循例召開小組討論議決。

 

陸、散會:是日下午十三時二十分

 

image

大同國中一O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簡曆

宜蘭縣立大同國中一O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簡曆

週別

月份

重要記事

二月

17

18

19

20

21

22

23

18.開學註冊並正式上課

18-22友善校園週

18.十二年安置網路報名

19.第1次宜蘭縣牙醫師公會牙科巡迴治療 

21.部落健康營造-健康飲食

21.22.23親職座談

23.補上班上課

二月

24

25

26

27

28

1

2

26.27三年級第三次學力檢測

27.第2次宜蘭縣牙醫師公會牙科巡迴治療 

28.和平紀念日放假

1.升學宣導

三月

3

4

5

6

7

8

9

4.十二年安置紙本報名

5.八年級羅工聖護參訪體驗

6.九年級蘭陽技術學院體驗活動

8.全校CPR研習

三月

10

11

12

13

14

15

16

14.解迷性騷擾

三月

17

18

19

20

21

22

23

21.生命教育-敬陽光燦爛的日子

22.校慶

三月

24

25

26

27

28

29

30

27.第3次宜蘭縣牙醫師公會牙科巡迴治療

28.多元進路宣導

四月

31

1

2

3

4

5

6

2.3第一次段考

4.5兒童節、清明節放假

四月

7

8

9

10

11

12

13

8.李芳雯生涯講座

四月

14

15

16

17

18

19

20

17.第4次宜蘭縣牙醫師公會牙科巡迴治療

★18.免試入學放榜19免試入學報到

18.家庭教育

四月

21

22

23

24

25

26

27

22.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正常化輔導訪視

★25 基測報名

25.談新陳代謝症候群

十一

五月

28

29

30

1

2

3

4

2.談健康體能

十二

五月

5

6

7

8

9

10

11

9.傳染病防治

十三

五月

12

13

14

15

16

17

18

14.人類乳突病毒疫苗第一劑注射

15.2013年「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TASA)國中八年級正式施測

16.第5次宜蘭縣牙醫師公會牙科巡迴治療

16.17第二次段考

十四

五月

19

20

21

22

23

24

25

20.下午六七節班級語文競賽國與演說

21.早自習泰雅語朗讀/字音字形

22.早自習泰雅語朗讀/國語演說

23.早自習泰雅語朗讀/學校行事寫字

22.23三年級第四次學力檢測

23.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校園巡迴宣導

★24寄發准考證

十五

五月

26

27

28

29

30

31

1

30.常見的皮膚病及清潔保養

十六

六月

2

3

4

5

6

7

8

 ★8.9.基本學力測驗

十七

六月

9

10

11

12

13

14

15

12.端午節放假  

14.畢業典禮

十八

六月

16

17

18

19

20

21

22

★19.寄發分數通知單

★20.21成績複查及結果通知

20.校內國語文競賽

十九

六月

23

24

25

26

27

28

29

★26.27 申請、甄選入學報名

27.28 第三次段考

28.休業式

「★」代表與三年級升學相關,請三年級同學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