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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大同國中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一.為有效因應本校各種緊急事件,以消弭危機,減少傷害,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成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作為學校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的應變機制,負責
處理下列危機事件:
(一)學生傷害、綁架、勒索、竊盜、群毆、性騷擾、及性侵犯、未婚懷孕等學生行為事件。
(二)學生食物中毒、爆裂物傷害、溺水、運動傷害、燒燙傷、自殺、 交通事故、火警、地震、颱風
等天然災害及校產失竊、破壞等重大事件。
(三)師生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四)校內外各項陳情、申訴、衝突、記者會、訴訟等。
(五)其他:如兒童少年保護事項之受虐、性交易防制案例及嚴重影響校園安寧、師生權益、名譽等
事。
三.本小組由學校教職員組成之,以校長為召集人,並指定一人擔任執行秘書。得邀請專家或家長會
代表、社區或社會熱心人士擔任顧問,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四.召集人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助督導工作事宜等,執行秘書協連繫並處理本小組事務。
小組內設下列組別:
(一)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二)醫護組: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三)法律組:提供相關法律顧問諮詢服務。
(四)安全組: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五)輔導組: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六)環境組:負責學校遊戲設備及建築物等硬體設備之安全檢查維修工作。
各組設置得依本校實際需要調整之。
五.校園危機事件之處理策略,應於平日進行研討與演練。事件發生時,除依「校偶發事件通報系
統」適時反應外,教育局傳真:9253084,英士派出所電話:9801325,並立即發動小組執行任
務,各組迅速動員相關人力、物力相互支援。
六.本小組為經常性組織,應定期並視實際需要召開小組會議,以凝聚共識,並研討本小組運作之相
關實務。
七.本小組成員須建立職務代理制度,相關成員之名稱、職掌、代理順序、緊急聯絡方式等基本資
料。
八.本小組成員之教育與訓練,每年應安排適當時間實施。
九.危機事件處理有功人員及疏失責任追究,另訂獎懲基準。
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校園危機處理機制
101.05.04 訂定
104.12.30 修訂
壹、危機事件的範圍
依據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校園危機事件性質分為五大
類:
事件性質 | 涵蓋範圍 |
學生意外事 件 | 車禍、疾病身亡、運動及遊戲傷害、溺水、自傷、實驗實習傷 害、中毒、校園建築設施傷害 |
校園安全維 護事件 | 火警、地震、人為破壞、校園侵擾、颱風、水患、失竊 |
學生暴力與偏差行為 | 學生鬥毆、暴力犯罪、槍砲彈藥刀械違規、財產犯罪、賭博犯 罪、濫用藥品與煙毒、破壞校園、性侵害犯罪、飆車 |
管教衝突事件 | 師生衝突、親師衝突、親子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 |
兒童少年保護事項 | 離家出走、在外遊蕩、亂倫、遺棄、長輩凌虐、強迫性交易、誘拐販賣人口、出入不正當場所 |
以上五類事件,都有可能演變成為校園中的風暴,帶給學校相關人員極大困
擾,更嚴重影響學生的身心安全。
貳、學校危機的警訊
事無大小,任何警訊都可能是重大事件的引爆點。從教師的角度來看,以下幾
方面可作為危機管理的要素:
性質 | 警訊 |
與人有關 | ˙歹徒為利闖入傷害、綁票等。 ˙親子關係不良,孩子對父母體罰、高壓管教的 反抗等。 ˙師生關係不良,學生對教師譏諷、放棄、不公的 不滿與報復等。 ˙同儕關係惡化,彼此過度競爭、爭吵、打架、恐 嚇等。 ˙與家長、媒體人員、民意代表之關係不良。 |
與事有關 | ˙使用實驗物品、美勞工具、遊戲器材方法不當 等。 ˙上體育課、進行打掃活動過程疏忽等。 ˙不遵守交通規則,任意穿越馬路等。 |
與時間 | ˙教師不在時。 ˙課間、午間休息時。 ˙天氣燥熱時。 ˙慶典、活動多時。 ˙寒暑假期間。 |
與地點 | ˙廁所、地下室、樓梯間、屋頂陽台、校園死角等偏僻引 敝處。 ˙運動或遊戲場所、專科教室、活動中心。 ˙施工中建築、附近危險建築、不良娛樂場所等。 |
與物有關 | ˙建物老舊,年久失修。 ˙器材、用具鏽腐缺保養。 ˙廢棄物未即時妥善處理。 |
當老師發現以上警訊時請提高警覺,迅速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以防患於未
然,避免危機產生。
參、校園危機事件的感知發現:
校園安全維護人員或訓育人員獨特的敏感性覺知,須從平日養成。
一從校園巡視中發現
二從學生意見中發現
三.從學生記載中探微
四.從教師觀察中獲得
五.從家長聯繫中警覺
六.從班級常規中尋找
七.從學生事件中發覺
八.從合作關係中知曉
肆、校園緊急事件發生後之處理流程
一.小組召集人(或職務代理人)召集成員,協商結論後,下達分工
指令。
二.由新聞發言人(學務主任或職務代理人)統一發布消息,其他人員勿對外發
言,以免眾說紛紜,招致不必要誤會或是二度傷害。
三.快速通知醫療、警政、主管機關及有關學生家長。
四.全盤掌握事件真相後,宣佈一系列因應措施。
五.撫慰受害學生、家長及相關人員。
六.凝聚共識,建立校內支持力量。
七.加強學生心理建設,確立優先關懷對象。
八.充分吸收應用各界支持力量。
九.保持與媒體良好關係,協助媒體以教育角度報導事實真相。
十.學校召開檢討會議,以加強預防工作,減少類似事件之發生。
伍、校園緊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敏於知覺,普遍關照
二.坦誠因應、迅速通報、公開說明
三.團隊機制、分工合作
四.縝密會商、周延判斷
六.加強對學生情緒輔導及復健
七.運用資源及方法、化解危機
八.平日加強校園事件的處理演練
九.把個案抽象化為通則,作為教育素材
十.適當的追蹤了解
十一.做最壞的打算,才會有最好的準備
陸、教師的法律責任
當意外事件的發生,事由於教師的不當行為或設施管理有欠缺時,依相關規
定,教師可能需負起下列責任:
一. 行政責任
(一)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意外事件,教師需即時處理。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
第三條第(六)項規定,教師對偶發事件之預防級處理不當而招致損失
者記過處分。
(二)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附申誡標準第二條第(七)項:對學生輔導與管
理工作,未能盡職致發生事故情節屬輕者;第二條第(九)項:辦理安
全防護工作不力或疏忽失職情節較輕者,申誡處分。(三) 教師對學生
之暴行及違法懲戒適用國家賠償清第二條第三項、民法第二十七與二十
八條規定。
二.民事責任
(一)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之全 力者赴損害賠
償責任。
(二)教師於教育活動事故之法律責任,學校得依國家賠償法之 教師有求償
權。
三.刑事責任
(一)在教育活動中,教師對全部學生之安全負保護及注意責任,應注意而不
注意時負過失致人於死之罪責。
(二)學生上課中,因疏失造成學生受其他學生傷害時,教師應負過失責任。
105年度大同國民中學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成員名冊
分工職稱 | 負 責 人 | 工 作 職 掌 | 緊急聯絡電話 |
召集人 | 胡文聰 | 負責指揮、召開會議、協調、督導工作事宜等。 | 9809611-10 |
執行祕書 | 李文峰 | 協助召集人連繫並處理小組事務。 | 9809611-13 |
聯絡組 | 林家齊 |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或警察機關之通報。 | 9809611-11 |
醫護組 | 徐秋燕 |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 9809611-18 |
安全組 | 李文峰 |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 9809611-13 |
環境組 | 張景達 | 負責學校設備及建築物等硬體設備之安全檢查維修工作 | 9809611-15 |
組員 | 陳雅文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4 |
組員 | 吳旻靜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2 |
組員 | 黃建豪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6 |
組員 | 張友信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6 |
組員 | 沈子涵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6 |
組員 | 胡綱顯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6 |
組員 | 林新發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9 |
組員 | 羅安妮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20 |
組員 | 林光宇 | 配合各項工作 | 9809611#19 |
105年度宜蘭縣立大同國中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名單
單位 | 職稱 | 姓名 | 備註 |
大同國中 | 校長 | 胡文聰 |
|
大同國中 | 學務主任 | 李文峰 |
|
大同國中 | 教務主任 | 林家齊 |
|
大同國中 | 總務主任 | 張景達 |
|
大同國中 | 輔導組長 | 陳雅文 |
|
大同國中 | 教學組長 | 吳旻靜 |
|
大同國中 | 導師 | 黃建豪 |
|
大同國中 | 導師 | 張友信 |
|
大同國中 | 導師 | 沈子涵 |
|
大同國中 | 導師 | 胡綱顯 |
|
家長委員會 | 家長會長 | 鄭芷玲 |
|
英士派出所 | 所長 | 陳坤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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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大同國中防制校園暴力、霸凌計畫
壹、 計劃目標
一、總目標
推動「防制校園暴力霸凌」之安全及友善的校園,整合學校行政、教學、空間環境、心理輔導、健康服務、社區合作等策略,期能完善預防校園暴力霸凌之發生,並針對學校霸凌案件之即時發現、處理及追蹤輔導訂定妥適的處理流程,以達成營造友善校園之目的。
二、子目標
(一)建立整體推動機制、架構及流程,落實校園暴力霸凌防制之推動。
(二)建立跨處室(單位)之推動標準作業流程(SOP),以有效推動校園暴力霸凌防制。
(三)有效降低校園暴力霸凌件數,逐漸改變學生偏差行為模式,並進一步提升校園教職
員與學生對暴力霸凌防制等相關認知。
(四)建立考核評價機制,評估推動之成效。
(五)建立、充實暴力霸凌防制推動成果整合平台,促進校際資源分享及經驗交流。
三、實施原則:
(一)維護學生之尊嚴,並以保密及保護通報學生或受害學生為前提。
(二)採取公正、公平但不公開原則辦理,以確保學生權益。
(三)對於霸凌學生,應列為高關懷之個案,給予更多的關懷、進行合理明確的行為規範,導正其偏差之行為。
貳、 計畫執行內容
一、執行策略
目標 | 目標內容 | 執行策略 | 評價指標 |
目 標 一 | 《建立整體推動機制、架構及流程,落實校園暴力霸凌防制之推動》 | 一、訂定學校反暴力霸凌防制推動計畫。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1.政策面: (1)訂定相關政策及法規。 (2)透過組織化、系統化的推動策略,能有效增進師生反暴力霸凌意識。 (3)與社區建立推動的組織與機制。 2.介入面:建立整合學校行政、教學、空間環境、心理輔導、健康服務、社區合作等策略。 3.評價面: (1)霸凌件數統計與分析方式。 (2)利用問卷調查、學習單、訪問等,進行計畫成果評估。 | 計畫文件 |
二、成立反暴力霸凌推動委員會(小組),研擬、討論推動計畫。 1.建立組織章程、架構與分工。 2.成員: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下設副主任委員、執行秘書、專任教師、學生代表、社區代表、家長代表等。 3.任務: (1)定期召開會議 (2)推動計畫研擬 (3)霸凌事件之預防策略、案件發生之統計與分析 (4)個案討論 (5)檢討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6)策略研擬宣導與落實 (7)其他 | 委員會組織章程、 合作記錄與相關會議記錄或推動小組組織章程 | ||
| 三、建構社區警政、社政、醫療體系協力推動模式。 1.邀請警政、社政、醫療體系代表加入推動小組。 2.邀請社區、居民、義工、愛心商店加入防 制行列。 | 相關單位參與、出席人數統計 | |
目 標 二 | 《建立跨處室(單位)之推動標準作業流程(SOP),以有效推動校園暴力霸凌防制》 | 一、協助「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撰擬無暴力霸凌學校推動手冊,並配合將其納入課程教學。大綱擬訂如下: 師長: 1.積極經營反暴力霸凌的友善班級。 2.能於事前加強預防作為,例如:陪同學生作息,加強學生上、下學安全維護,積極巡視校園及學校週遭環境等。 3.教導學生對霸凌說〝不〞。 4.教導學生勇於向師長反應自己或同學遭霸 凌情形。 5.妥善處理暴力霸凌事件。 6.積極輔導被害者心靈之重建。 學生: 1.認識霸凌定義。 2.教導學生應如何面對與避免暴力霸凌事 件。 3.教導學生如何協助同學或師長處理暴力霸 凌事件。 4.提供求助管道與資源,讓每位學生都知道 何處可尋求協助。 | 教師版推動手冊、學生版推動手冊之建立與執行 |
二、配合「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制訂學校本位之跨處室(單位)之推動標準作業流程(SOP),流程大綱為: 1.成立校內反暴力霸凌委員會。 2.明定校長的職責與各處室的職責與分工。 3.建立學校處理暴力霸凌事件的跨處室合作標準作業流程圖。 5.依據SOP手冊,登錄、監測校園霸凌事件,並啟動輔導機制,積極落實追蹤輔導等工作。 | 跨處室之分工文件、委員會組織章程、會議記錄、作業流程圖、登錄監控流程圖 | ||
三、建立暴力霸凌事件發生之緊急通報系統。 1.建立標準通報流程之作業標準:流程包含察覺、通報及處理流程。 2.界定、訂定各流程之第一、二、三級標準。 3.針對已通報之個案,定期追蹤輔導,以預 防再發生。 | 學校作業流程文件及一次之演練記錄 | ||
目 標 三 | 《有效降低校園暴力霸凌件數,逐漸改變學生偏差行為模式;並進一步提升校園教職員與學生對暴力霸凌防制知識》 | 一、落實校園巡視與課間巡堂措施。 1.行政人員除應定時、定點巡視校園外,亦應不定時不定點針對校園死角或幽暗角落積極巡察。 2.各班導師應儘可能陪同學生作息,於下課、午休及上、放學時間,密切注意學生間之互動情形是否有異常。 3.社區居民、義工與愛心商店能協助於上、放學期間注意學生之安全及是否有異常事件,並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繫。 | 登錄記錄數量與檢討文件 |
二、加強品德教育與法治教育。 1.透過課程教學予以落實。 2.透過參訪弱勢團體或機構,使學生體會尊重與關愛的價值。 | |||
三、定期進行校園暴力霸凌事件登錄。 1.建立登錄機制系統。 2.由推動小組成員定期統計之。 3.資料內容包含:霸凌對象資本資料、霸凌地點、霸凌種類、霸凌頻率、霸凌原因、受傷部位(程度)等。 | |||
四、以科學的方法,瞭解、分析校內學生暴力霸凌現況、成因。 1.調查過去之霸凌件數。 2.進行過去個案分析。 3.霸凌原因之分析。 | |||
五、以3E策略來進行防制暴力霸凌工作。 1.教育面: (1)各學科實施正式及潛在課程之融入教學:於每學期期初(末)研討暴力霸凌防制之融入教學,並依計畫實施教學。 (2)實施海報、演講、話劇、製作標語等活動。 (3)邀請輔導專家進行社區教育宣導。 (4)利用全校性活動時間,宣導傷害及暴力防制教育,並不定期機會教育學生,落實生活教育及品德教育。 (5)定期辦理親職教育座談會。 2.環境面: (1)進行易發生暴力霸凌之環境檢核,與社區共同營造無暴力霸凌之校園環境氣氛。 (2)加強校園偏僻地點巡視。 (3)設定巡守隊,第一時間通報降低傷害發生。 3.政策面: (1)成立推動小組,制訂相關政策。 (2)輔導學校與社區共同建立具體文字之無霸凌政策,並向學生與社區宣告。 (3)結合社區各項資源,協助推動計畫。 | 推動過程記錄文件與照片 | ||
六、「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召開整合性工作坊。 1.進行種子教師訓練(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 2.辦理跨校性分享座談,進行推動經驗分享。 | 校內工作坊記錄 | ||
七、針對學生進行抽樣訪談,了解學生對暴力霸凌的認知、態度、意向改變情形。 | 認知、態度、意向改變情形分析 | ||
八、定期進行調查校園霸凌事件消長情形,並提出檢討。 | 校園霸凌事件之消長統計,檢討書面記錄 | ||
目 標 四 | 《建立考核評價機制,評估推動之成效》 | 一、配合「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邀請專家輔導小組進行到校輔導。 1.將邀請專家到各校輔導至少2次。 2.不定期採取電話或E-MAIL方式進行聯繫。 | 輔導記錄 |
二、邀請縣府、校外會及指導專家進行實地考評,評估其執行成效(預計期中、期末各一次)。 | 實地考評記錄 | ||
三、透過學生抽樣訪談,評估課程等各實施層面的可行性及進行課程檢討。 | 課程實施記錄 | ||
四、建立獎勵考評機制。 1.針對積極配合推動之專任教師,給予嘉獎鼓勵。 2.透過學習單、活動競賽、模範表揚,增進 生學習意願。 | 獎勵記錄 | ||
目 標 五 | 《建立、充實暴力霸凌防 制推動成果整合平台, 促進資源分享及經驗交 流》 | 一、建立校內暴力霸凌防制專屬部落格或網站,定期將執行成果上傳至網內,提供校際間互相經驗交流與分享,並給興趣學校參考之。 | 網站資料數量與品質 |
二、不定期發送電子報給學生、教師及家長,宣傳學校執行進度概況與經驗。 | 電子報二次 | ||
三、積極參與國內各項相關研討會及觀摩會,促進經驗分享。 | 參與之記錄 |
二、實施方式:
(一)「預防」階段:
1.教師積極的陪伴與落實校園巡察:透過平日教學過程及學生反應,並陪同學生作息,加入學生上、下學安全維護,積極落實校園巡察等方式,以預防及降低學生受凌之機會。
2.學校針對家長辦理各項親職教育,針對教師辦理各項教師預防霸凌班級經營等增能研習。
3.學校辦理彈性的高關懷課程,發展低學業成就學生適性學習課程。
4.學校建立各類型暴力、霸凌處理SOP,供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基層人員參考,並強化霸凌通報機制,落實校園霸凌事件輔導及危機處理能力。
5.加強校園安全防護,篩檢高危險群個案,給予協助與關懷。
6.學校透過與家長及民間團體合作,針對偏差行為學生或有中輟之虞學生辦理各項中介教育措施與課程,妥善提供暴力偏差學生適性引導。
7.針對校園環境進行澈底檢核,透過全體教職員工落實巡察易發生霸凌案件之校園死角,以有效降低暴力霸凌案件發生之機會。
8.妥善安排校園監視器裝設地點,針對校園死角應加強環境安全之維護。
9.繪製校園可能危險地圖,並落實教導學生如何避免危險之發生,以及面對危險時應如何應對。
10.提醒學生隨身攜帶口哨等警告或求助用具,以在其遇險時可即時求助。
(二) 「發現」階段:
1.學校成立「去霸凌專線」接受霸凌事件之處理。
2.接獲學生或家長申訴電話或信函時,將相關事件摘要及處理情形紀錄於「去霸凌高關懷
信箱紀錄表」(附件一)。
3.編訂校園生活問卷:研擬學生校園生活問卷(國中問卷由校外會協助處理,國小問卷如附件二,各校可自行增列),請導師協助調查,主動發覺霸凌及受凌學童,深入探討霸凌事件。
4.教育宣導:
學生:利用學生朝會及導師時間宣導。
教師:利用教師晨會宣導。
家長:給家長一封信闡述學校「反霸凌」具體作法。
5.結合學區導護商店,加強宣導與通報,以期防制與嚇阻學生霸凌事件之發生。
(三) 「處理」階段
1.共同求證、確認個案,評估做最適性處置。
2.重大事件依校安管理規定進行通報(附件三)。
3.啟動輔導機制,針對不同對象施以不同之輔導方案:
j受凌學童:保護個案安全,提供支持性協助與關懷,鼓勵其說出心事、增強孩子的果斷力,列入個案輔導。
k霸凌學童:對於霸凌學生處理原則,秉持恩威並濟,導正不良行為,施以法治教育,給予更多的關懷,列入個案長期追蹤輔導。
l旁觀學童:協助澄清相關價值觀,培養其同理心,同理受凌者感受;並給予「反霸凌」
的明確訊息,規範應有的反應行為。
4.轉介與結案:
j處理得宜者予以結案。
k超越學校處理範圍者予以轉介(學校以現有資源無法處理相關問題時,立即聯繫教育處協調警政單位,透過整合力量,共同協助解決問題。)。
(四) 「追蹤」階段
1.相關人員列入個案認輔。
2.與專業輔導人員合作,必要時引進社會資源進行協助。
3.檢視處理流程(附件四),作為改進參考。
参、執行之自我評核管考機制
一、隨時檢視計畫文件、委員會組織章程與會議紀錄等,建立整體推動機制、架構及流程
,落實杜絕校園暴力霸凌事件。
二、透過跨處室之分工、登錄監控流程、演練過程等,建立有效的校本SOP模式。
三、從登錄記錄數量、檢討文件、校內工作坊過程記錄、認知、態度、意向改變情形分析等,
逐件改變學生偏差行為,有效降低校園暴力霸凌件數;並進一步提昇校園教職員與學生對
暴力霸凌的認知。
四、藉由輔導紀錄、實地考評記錄、課程實施記錄、獎勵記錄、網站資料數量與品質等,建立、
充實暴力霸凌防制推動整合平台,促進資源分享與經驗交流。
參、 預期成效及影響
一、能有效預防校園暴力霸凌案件之發生。
二、能了解並分析學生暴力霸凌現況與成因,提出有效解決問題的策略。
三、辦理校內(鄉內策略聯盟)相關研習或工作坊,有效提升教師相關專業知能。
四、能有效降低學生暴力霸凌件數,逐件改變學生偏差行為模式。
五、建立、充實暴力霸凌防制推動成果整合平台,有效促進資源分享及經驗交流。
六、從過程中建立行動研究之精神,並撰寫成果報告供他校參考,能有效促進校際間資源分享。
附件一
宜蘭縣立大同國中「校園去霸凌高關懷專線或信箱」紀錄表 專線:03-9809611 信箱:earl@ilc.edu.tw 填表人: 日期: | |||||
年級 | 班級 | 座號 | 姓名 | 導師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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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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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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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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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源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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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附件二
宜蘭縣立大同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
親愛的同學們,在學校裡是否曾遇過言行舉止特別針對你,讓你覺得身體或心理感到不舒服或受到傷害的其他同學呢?為了維護校園的安寧和諧,提供每一位學子舒適快樂的學習環境,請你認真、誠實、謹慎的回答下列問題,學校會對你所提供的資料給予絕對保密,謝謝協助與合作。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學務處
一、基本資料
1.我是:□男生 □女生
2.我現在就讀:
□國一:班級____
□國二:班級____
□國三:班級____
3.我叫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姓名)
二、在學校的生活經驗中,是不是常常有以下的情況發生:
(可重複勾選)
□被同學排擠 □被同學取不雅的綽號 □被同學散播不實謠言
□被同學取笑 □被同學肢體性騷擾 □被同學言語性騷擾
□以上情況都沒有發生
三、在這一年中,是不是曾經有被學校同學毆打的經驗:
□沒有 □1~3次 □4~6次 □7次以上
四、在這一年中,是不是曾經有被學校同學勒索的經驗:
□沒有 □1~3次 □4~6次 □7次以上
五、在這一年中,是不是曾經有被學校同學恐嚇威脅的經驗:
□沒有 □1~3次 □4~6次 □7次以上
謝謝你的作答,如果你遭遇到上面所提到的問題,請你主動向學校老師、主任或校長反應,我們將給予你最大的協助。
附件三
校園霸凌形式分級一覽表
分級 | 霸凌形式 | 主責 | 處理模式 |
第一級 | 校內學生間之言語及關係霸凌 | 學校 | 依「去霸凌行動方案作業流程」處理。 |
第二級 | 校內學生間之肢體、性霸凌 | 學校、家防、警政 | 1.依「去霸凌行動方案作業流程」處理。 2.若發生性侵害之霸凌,則轉介家防中心。 3.若霸凌事件涉及犯罪行為者,則通知警政單位協助處理。 4.以上2、3點均依校園偶突發事件進行校安通報。 |
第三級 | 校際間學生之肢體、性霸凌 | 學校及駐區學校社工、家防、警政、教育局 | 1.依「去霸凌行動方案作業流程」處理。 2.第一時間電告教育局學管課,並逕行通知駐區學校社工。 3.若發生性侵害之霸凌,則轉介家防中心。 4.若霸凌事件涉及犯罪行為者,則通知警政單位協助處理。 5.以上2、3、4點均依校園偶突發事件進行校安通報。 |
附件四
宜蘭縣大同國中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表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生活教育(整潔、秩序)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 的︰
(一) 改善校區環境之公共衛生,維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提供整潔優良的學習場所及養成學生整潔的習慣。
(二) 遵守公共秩序,服從紀律之習性,發揚自動、自治的精神,養成迅速確實的動作。
二、競賽單位︰
以班為單位,參加全校競賽。
三、競賽內容︰
分為整潔及秩序兩項競賽。整潔以公共區域、教室及周圍為主。秩序以集會、升
降旗、早讀、午休、教室上課,皆列入競賽範圍。
四、評分人員︰由輪值之值週老師擔任,自第二週起開始實施。
五、評分項目︰
(一)整潔部分︰
1.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良好。
2.洗手台無泥沙。
3.玻璃及窗框窗台整潔。
4.桌椅排放整齊,維護良好。
5.地面牆壁整潔,保持乾燥。
6.黑板講台講桌清潔。
7.放學後門窗上鎖,熄燈。
8.公共區域整潔。
(二)秩序部分︰
1.能守時守分。
2.能遵守教室秩序。
3.服裝整齊。
4.集合排隊不吵鬧喧嘩。
5.不鬥毆滋事。
6.遵守交通規則。
7.禮貌週到並遵守校規。
8.愛惜公物。
六、評分方式︰
1.每日由值週老師定時或不定時評分,登載查視情形及轉知導師。
2.整潔、秩序每日各一百分(每日每班基本分數以八十分加減分)。
3.每週五下午請交學務處登錄統計後轉下週輪值老師評分。
4.當週各值週人員評定整潔秩序分數後,總合平均並評定名次後,星期一由校長
頒發第一名獎牌。
七、獎懲辦法︰
(一)獎勵︰
1.每週評選整潔、秩序第一名,於班級外掛牌獎勵。
2.整潔連續三週第一名之班級,全班嘉獎一次獎勵,且於隔週週三准予上半身著便服。
3.秩序連續三週第一名之班級,全班嘉獎一次獎勵,且於隔週週三准予下半身著便服。
(二)懲處︰
1.連續三週全校整潔或秩序最後一名且八十分以下班級,由學務處安排時間勞動服
務,且於隔週午休時間至司令台前罰站一周,並請導師督導。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品德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 據:
(一)教育部未來四年施政主軸「4.4.2加強品德教育」方案。
(二)教育部頒九十四年學生訓輔(友善校園)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
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三)教育部93年12月16日台訓(一)字第0930168331號函。
(四)宜蘭縣政府96年10月18日教學字第0960136017號函。
貳、目 標:
(一)增進國民中學學生對於當代品德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具有思辨、選
擇與反省,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之能力。
(二)提升家長及社區對於品德教育之重視程度,並增進其對於當代品德之核心
價值及其行為準則之認識與實踐,進而發揮家庭/社區教育之德育功能,
並期與學校教育產生相輔相成之效。
(三)結合家長與民間(媒體)等資源,強化社會之品德教育功能,進而提升全民
道德文化素養。
(四)增進教師品德教育專業知能,以落實品德教育績效。
(五)營造優質且有利學生品德發展與溫韾關懷的學習環境。
(六)落實「童軍運動」於生活教育中,藉由其中的榮譽制度,培養高尚的人格
與情操。
參、實施原則:
為順應社會變遷與教改趨勢,兼顧地方及學校特色,且發揮與其他類案推動之相輔相成效果,茲以下列五種原則實施:
一、民主過程:
品德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例如尊重與負責)之產生,考量學校/社區之不
同性質與特點,強調其「由下而上」社群營造之自主動力,並藉由在群
體內核心價值之凝聚與形成歷程,體驗暨展現現代公民社會之精神。
二、多元參與:
品德教育之推動,強調設立多元參與管道,廣闢學者專家、學校/學群之
校長、行政團隊、教師、學生、家長與社區,以及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民
間組織、媒體等之共同發聲及對話機會,且使每個參與者皆成為品德教育
之實踐主體,學校、家庭與社會形成多元教育夥伴關係,齊力發揮言教、
身教與境教之功效。
三、統整融合:
品德教育之執行與推動,可在學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之上,融合學校正式課
程、非正式課程,以及校園文化或校風之中;並可結合政府各機關及民間
團體資源,共同參與。此外,亦可融入現行教育政策、課程教學或相關活
動之推動,諸如人權教育、童軍及兩性教育等重要議題。另並可融合現有
青少年輔導、親職教育、媒體素養教育、社會或終身教育等政策的推動,
以強化家庭與社會品德教育之功能。
四、創新品質:
品德教育之推動並非復古與教條,亦非否定文化傳統與既有貢獻,目的在
於面臨新世紀諸多挑戰與多元價值之際,以創新品質原則,選擇、轉化與
重整當代之品德觀,並以新思維、新觀念、新行動,共同推動此國民素質
紮根工程,以達精緻、深耕、成效、永續之方案目標。
五、分享激勵:
品德教育之推動乃以激發意願與鼓勵分享為主,輔導並獎勵學校結合學群
/社區/縣市發展其特色,藉由各項活動之實施協助成為推動品德教育之合
作夥伴,並進而導引親職與社會教育之正向發展。此外,亦可激勵或徵求
民間組織或媒體,齊力參與品德教育推動行列。
肆、實施策略:
一、成立品德教育執行小組,納入人權法治暨品德教育委員會,擬定實施計劃。
二、將品德相關德目納入行事曆。
三、訂定品德教育週或重點日,辨理品德教育主題活動。
四、選拔校內品德教育優良楷模。
五、舉行品德教育親職座談、講座及其他相關活動。
六、鼓勵成立品德教育相關團隊,辦理相關品德教育促進活動。
七、透過各種學生集會宣導品德教育相關知能。
伍、實施方式:
一、融入學習領域及各科目實施:
將品德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及各科課程,使學生透過實踐、體驗與省思,建
構內化的意義,引導學生思辨、澄清、接納,進而願意實踐。
二、彈性學習節數之實施:
運用學生朝會、週會、班會、班級輔導、選修課程及全校性或全年級性活動
等,系統思考、整體規劃,透過楷模表揚、模範生選拔、班級公約、童軍活
動、服務學習、體育競賽、日常打掃等多元活潑方式實施,引導學生觀摩、
體驗學習。
三、導師時間及日常生活教育之實施:
妥善規劃運用每日導師時間,並以生活週遭案例進行機會教育,引導學生討
論行為準則,視需要採取實際模擬演練方式進行,提供機會鼓勵學生從「做
中學習」在日常生活與人際互動中實踐良好品德行為。
四、推動學生榮譽制度:
結合童軍教育之小隊精神及榮譽章制度,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習得勤學進
取、良好德行、掃灑應對、愛物惜物的良好習慣,以成為日後社會中堅的優
秀現代化國民。
五、中心德目及學生生活公約之實施
制訂融入九年一貫課程重大議題及鄉土語言教育制定中心德目,利用班會及
導師時間,經由教師與學生討論學生生活公約、每週公佈之名言佳句實踐發
揮,藉以體會面臨新世紀挑戰與多元價值,選擇、轉化與重整當代之品德觀,
並以新思維、新觀念、新行動,共同推動此國民素質紮根工程,以達精緻、
深耕、成效、永續之目標。
六、全體校園成員之氣氛營造:
結合教師、行政人員、學生及家長等成為夥伴關係,共同營造具品德氣氛之
優質校園文化,以發揮境教之功能;透過強化校長、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
等之身教角色與職責,以作為學生品德教育之學習表率。
陸、預期效果:
一、積極營造優質的友善校園環境,以落實本縣【人文、創意、開放】的教育
願景,以提昇民德。
二、落實學生生活教育及體驗學習:從童軍活動、做家事、生涯體驗及社會服
務等活動,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與普世價值觀。
三、營造優質的學校組織文化,以發揮【潛在課程】的教育觀,以收潛移默化
的品德核心價值觀。
四、推動學生行為教育,培養學生自律和自治的能力,落實學生對自我及國家
社會負責之認知的責任教育,進而具有鄉土情、愛國心的健全國民。
柒、本計劃經本校人權法治暨品德教育委員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
施,修訂時亦同。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榮譽卡制度實施辦法
一、主旨:建立學生榮譽制度,以激發其榮譽心,養成良好道德習慣及生活常規。
二、實施辦法:
(一)開學時由學務處統一發給全校學生一張榮譽卡,當學生表現優良或違規行為時,老師、主任可在榮譽卡上簽名加分或扣分。
(二)榮譽卡由學生妥善保存,不得遺失,並保持清潔。如果榮譽卡遺失,須至學務處申請,並且扣減分數,以茲處罰。
(三)每次視行為表現加減分數。
(四)榮譽卡限用一學期,第三次學業成績考查後,請家長簽章,再交導師統計分數。
(五)導師於每學期公佈總成績前三名之學生,由學校頒發獎狀,並與校長合照。
(六)累計20分給予榮譽徽章一枚,累計五枚榮譽徽章給予嘉獎一次。
(七)優良行為或違規行為舉例:如附件一。
(八)榮譽卡紀錄,於學期末時得做為德育、群育考查之參考。
三、本辦法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後亦同。
附件:優良行為或違規行為舉例
(一)加分部分(優良行為舉例)
◎ 有拾金(物)不昧行為者。
◎ 能隨時維護校園整潔,並自動撿地上果皮紙屑者。
◎ 能自動排解同學糾紛者。
◎ 學業成績考查優良或有顯著之進步者。
◎ 寒暑假作業或習作認真者。
◎ 課堂中有特殊表現者。
◎ 擔任小老師,能盡心盡力者。
◎ 參加校內舉辦之各項活動比賽,成績優良,獲前三名者。
◎ 代表學校參加校外之各項比賽,表現良好、成績優異者。
◎ 擔任班級、學校固定工作(旗手、司儀、球隊、班級幹部)認真者。
◎ 寒暑假到校勤加練習各項活動認真者。
◎ 有其他優良事蹟者。
(二)扣分部份(違規行為舉例)
◎ 攜帶違規物品者。
◎ 撿到財物佔為己有者。
◎ 無故未帶學用品者。
◎ 未得老師許可隨便離校外出者。
◎ 隨意亂丟紙屑者。
◎ 不愛護公物者。
◎ 師長交代事情不認真負責者。
◎ 服裝經常不整潔者。
◎ 榮譽卡破損或塗改者。
◎ 經常打架或故意惡作劇,屢勸不改者。
◎ 邊走邊吃零食或午餐水果飲料者。
◎ 掃地時間不認真打掃者。
◎ 作業經常不交或遲交者。
◎ 交通路隊不守秩序、乘車不排隊者。
◎ 有其他不良行為者。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要點
一、 為落實學生獎懲公開理念,建立周延學生獎懲制度,俾能理性處理學生問題,保障學生合理權益,發揮民主與法治教育之功能,依據:
1.教育部96.06.22頒「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二十六條(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事項,設學生獎懲委員會,其組織、獎懲標準、運作方式等規定,由各校邀集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共同訂定之。)
2.本校96.8.31「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訂定本要點。(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事項,設立學生獎懲委員會,其組織、獎懲標準、運作方式等規定,由學校邀集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共同訂定之。)。
二、本校設置學生獎懲委員會(以下簡稱學生獎懲會),討論處理學生依「學生獎懲要點」之規定重大事件之獎懲及銷過事宜。
三、學生獎懲會置主任委員兼召集人一人,由校長兼任;另委員6至8人,共7至9人,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任(兼)之,均為無給職。
(一)行政人員代表2人
(二)教師代表1人
(三)家長會代表2-4人
(四)學生代表1人(由三年級導師推選)。
四、學生獎懲會之業務由學務處辦理之,依學生發生獎懲案件之事實及處理情形呈請校長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學生獎懲事宜。
五、學生獎懲會委員與獎懲事宜有直接利害關係者,應迴避之,並由校長另聘代理委員,就該獎懲事項代行職務。
六、學生獎懲會會議之舉行以不公開為原則,開會時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作成獎懲決定。
七、學生獎懲會召開時得視處理案情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說明。
八、學生獎懲會作成獎懲之決定後應填具「學生獎懲委員會裁決書」,將結果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含輔導組、導師、簽報獎懲人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九、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對於受獎懲事宜,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其權益受損者,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向學校提出申訴。
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