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生活教育(整潔、秩序)競賽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生活教育(整潔、秩序)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    的︰

(一) 改善校區環境之公共衛生,維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提供整潔優良的學習場所及養成學生整潔的習慣。

(二) 遵守公共秩序,服從紀律之習性,發揚自動、自治的精神,養成迅速確實的動作。

  二、競賽單位︰
以班為單位,參加全校競賽。

  三、競賽內容︰

分為整潔及秩序兩項競賽。整潔以公共區域、教室及周圍為主。秩序以集會、升
降旗、早讀、午休、教室上課,皆列入競賽範圍。

  四、評分人員︰由輪值之值週老師擔任,自第二週起開始實施。

  五、評分項目︰

(一)整潔部分︰

1.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良好。

  2.洗手台無泥沙。

  3.玻璃及窗框窗台整潔。

  4.桌椅排放整齊,維護良好。

  5.地面牆壁整潔,保持乾燥。

  6.黑板講台講桌清潔。

  7.放學後門窗上鎖,熄燈。

  8.公共區域整潔。

  (二)秩序部分︰

1.能守時守分。

2.能遵守教室秩序。

3.服裝整齊。

4.集合排隊不吵鬧喧嘩。

5.不鬥毆滋事。

6.遵守交通規則。

7.禮貌週到並遵守校規。

8.愛惜公物。

  六、評分方式︰

1.每日由值週老師定時或不定時評分,登載查視情形及轉知導師。

  2.整潔、秩序每日各一百分(每日每班基本分數以八十分加減分)。

  3.每週五下午請交學務處登錄統計後轉下週輪值老師評分。

  4.當週各值週人員評定整潔秩序分數後,總合平均並評定名次後,星期一由校長
頒發第一名獎牌。

  七、獎懲辦法︰

(一)獎勵︰
1.每週評選整潔、秩序第一名,於班級外掛牌獎勵。

  2.整潔連續三週第一名之班級,全班嘉獎一次獎勵,且於隔週週三准予上半身著便服。

3.秩序連續三週第一名之班級,全班嘉獎一次獎勵,且於隔週週三准予下半身著便服。

  (二)懲處︰

1.連續三週全校整潔或秩序最後一名且八十分以下班級,由學務處安排時間勞動服
務,且於隔週午休時間至司令台前罰站一周,並請導師督導。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