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壹、依據:宜蘭縣101年健康促進學校認證暨國際接軌計畫

貳、目的:

一、確保校園安寧,維護師生教學和學習品質。

二、建立全校師生生正確防制噪音的觀念及作法。

參、實施項目及內容:

一、減少擴音設備使用頻率及減低音量:

(一)班級教學活動使用麥克風時,需儘量減低音量,以不妨礙他班上課為基本原則。

(二)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不得運用擴音設備進行全校廣播。

(三)若非教學或特殊節日需求,請勿在校園內使用播音設備大聲播放音樂或任何非必要性聲音。

二、減少學校噪音來源:

(一)校園四周樹立禁鳴喇叭標誌。

(二)規劃人車分道,禁止車輛進入校園。

(三)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嬉戲或大聲喧嘩。。

(四)除雨天外,體育課應盡量至運動場上課減少干擾。

(五)加強教師班級經營的能力,營造輕聲細語的學習環境

(六)營建修繕程或易產生噪音的相關工程因儘量於假日施工,並遵守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法規相關規定。

三、其 他:

(一)課堂巡視時,柔性勸導音量過大之班級。。

(二)倡導禮貌運動,與人交談勿高聲。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