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國中校園危機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宜蘭縣大同國中校園危機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一.為有效因應本校各種緊急事件,以消弭危機,減少傷害,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成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作為學校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的

應變機制,負責處理下列危機事件:
 (一)學生傷害、綁架、勒索、竊盜、群毆、性騷擾、及性侵犯、未婚懷孕等學生

行為事件。
 (二)學生食物中毒、爆裂物傷害、溺水、運動傷害、燒燙傷、自殺、交通事故、

火警、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及校產失竊、破壞等重大事件。
 (三)師生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四)校內外各項陳情、申訴、衝突、記者會、訴訟等。
 (五)其他:如兒童少年保護事項之受虐、性交易防制案例及嚴重影響校園安寧、

師生權益、名譽等事。
三.本小組由學校教職員組成之,以校長為召集人,並指定一人擔任執行秘書。得邀

請專家或家長會代表、社區或社會熱心人士擔任顧問,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四.召集人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助督導工作事宜等,執行秘書協連繫並處理

本小組事務。
   小組內設下列組別:
 (一)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二)醫護組: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三)法律組:提供相關法律顧問諮詢服務。
 (四)安全組: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五)輔導組: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六)環境組:負責學校遊戲設備及建築物等硬體設備之安全檢查維修工作。
 各組設置得依本校實際需要調整之。
五.校園危機事件之處理策略,應於平日進行研討與演練。事件發生時,除依「校偶

發事件通報系統」適時反應外,教育局傳真:9253084,英士派出所電話:9801325,

並立即發動小組執行任務,各組迅速動員相關人力、物力相互支援。
六.本小組為經常性組織,應定期並視實際需要召開小組會議,以凝聚共識,並研討

本小組運作之相關實務。
七.本小組成員須建立職務代理制度,相關成員之名稱、職掌、代理順序、緊急聯絡

方式等基本資料。
八.本小組成員之教育與訓練,每年應安排適當時間實施。
九.危機事件處理有功人員及疏失責任追究,另訂獎懲基準。
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大同國民中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冊

分工職稱

負 責 人
(原職)

工  作  職  掌

緊急聯絡電話

召集人

游吉祥
(校長)

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調、督導工作事宜等。

9809611-11

執行祕書

張景達
(學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連繫並處理小組事務。

9809611-12

聯絡組

黃建豪
(教務主任)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9809611-10

醫護組

徐秋燕
 (護理師)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9809611-16

法律組

張景達
(學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連繫並處理小組事務。

9809611-12

安全組

張景達
(學務主任)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9809611-12

環境組

李文峰
(總務主任)

負責學校遊戲設備及建築物等硬體設備之安全檢查維修工作

9809611-13

輔導組

陳雅文
(輔導組長)

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9809611-12

顧 問

呂文連
家長會長

協助危機處理

  

顧 問

黃自強
家長會副會長

協助危機處理

  

顧 問

林東山
家長會副會長

協助危機處理

  

顧 問

許鳳英
家長會副會長

協助危機處理

  

顧 問

張金明
家長會副會長

協助危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