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國中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

宜蘭縣大同國民中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

壹、目的

一、協助學生不受家庭經濟或家庭變故等因素影響就學。

二、鼓勵學生專心向學。

三、獎勵學生學習成就,提升學生學習意願。

 

貳、對象

一、於宜蘭縣大同國中就學學生

 

参、獎助學金審核小組

一、由本校成員組成獎助學金審核小組(以下簡稱本審核小組),成員共5人,由

    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擔任總幹事,其成員含下列代表:

職稱

姓名

學校職稱

備註

召集人

游吉祥

校長

 

總幹事

黃建豪

教務主任

 

處室主管

張景達

李文峰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教師代表

 

 

 

 

二、審核小組執掌

(一)研訂本校學生獎助學金作業方式

(二)審核本校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肆、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由本校教務處轉知獎助學金申請訊息給導師

二、請導師提報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

三、審核小組依導師提報之學生及獎助學金申請條件,並考量學生狀況審議之。

四、由教務處辦理申請手續,處理後續發放作業。

五、通過申請的獎助學金將透過學校公庫匯入學生個人郵局或農會帳戶。

 

伍、本要點呈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