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申請計畫及成果

宜蘭縣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申請計畫

 

 

 


 

 

 

 

 

 

 

 

 

申請學校

大同國中

102.5.24

宜蘭縣大同國中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申請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頒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各

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二、宜蘭縣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三、教育部102年1月21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007167E號

函辦理。

四、宜蘭縣政府102年5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20077305號函。

貳、目的:


一、透過實際體驗,讓學生深刻了解生命教育之內涵與意義。

二、培養認識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欣賞生命之學生,以成就自我造福人群。

三、透過創意教學之實施,讓學生充分了解生命教育之內涵。

四、加強生活實踐與體驗,建構適合各校需求及特色,讓學生透過體驗活動,了解生命的價值、建立自我信念、發展潛能與自我實現。

參、實施對象:

大同國中七年級學生

肆、實施內容:

一、體驗社福機構參訪服務活動:透過實際參訪社福機構,探索學校外與社會福利機構服務經驗。

二、社福機構服務紀錄:由學生組成小組,經由參訪活動增廣見

聞,並學習紀錄訪視,增加原住民地區學生社福經驗。

伍、活動流程:

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體驗參訪活動:

日期

時間

活動

備註

102.09.26

8:00-10:30 

出發

 

10:30-12:00 

參訪社會福利機構-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

 

12:00-13:00 

午餐

 

13:00-14:00 

進行老人服務工作

 

14:00-15:30 

「記錄」竹安身心障礙養護院參訪活動

 

15:30-16:30 

想法分享

 


陸、經費概算:

如附件

柒、預期效益:

一、透過實際參訪行程,讓原住民地區學生體認社會福利機構運

作機制,激發學生對社會福利機構的了解。

二、提升學生對於生命教育的認識,並連結社會福利機構與生命教育的關係。

三、提供教師多元選擇校外教學途徑,促進生命教育教學的多元化與生活化。

捌、經費由教育部補助生命教育專款支出。

玖、本計畫報宜蘭縣政府轉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附件一

宜蘭縣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學生生命教育體驗與服務學習活動】專案申請表

申請學校

大同國中

全校學生人數

65 

辦理項目

(請勾選)

þ辦理校園生命教育生活體驗

□戶外教學

þ社區服務

□模擬體驗

□實作體驗

  • 辦理生命教育週系列活動(以生活實踐與體驗為佳)
  • 其他(請說明

實施日期

102.09.26

實施對象及人數

七年級學生

經費需求

15000

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陳雅文9809611#14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宜蘭縣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

經費概算表

申請單位:宜蘭縣

計畫名稱:

單一學校學生生命教育體驗學習活動專案

計畫期程:102年06月01日至102年10月31日

計畫經費總額:15,000元,申請金額:15,000元,自籌款:0 元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教育部核定計畫經費

(申請單位請勿填寫)

單價(元)

數量

單位

總價(元)

說明

金額(元)

說明

業務費

交通車

10000

1

10000

偏遠地區交通車

  

活動及宣導資料編印

4100

1

4100

影印紙、色紙、

墨水匣〈黑、彩色〉、手冊裝訂……等

  

小計

   

14100

   

雜支

雜支

900

1

900

雜支最高以【(業務費)*6%】編列。

  

申請補助合計

  

  

15000

15,000元/校

  

自籌        

  

  

0

  

總計(補助+自籌)

  

  

15000

  

承辦單位

會計單位

機關長官
或負責人

教育部
承辦人

教育部
單位主管

備註:

1、依行政院91年5月29日院授主忠字第091003820號函頒對民間團體捐助之規定,為避免民間團體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申請捐助,造成重複 情形,各機關訂定捐助規範時,應明定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提出申請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

2、補助案件除因特殊情況經本部同意外,以不補助人事費為原則;另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則一律不予補助。

3、各經費項目,除依相關規定無法區分者外,以人事費、業務費、雜支、設備及投資四項為編列原則。

4、雜支最高以【(業務費)*6%】編列。

補助方式:

þ全額補助

□部分補助【補助比率  %】

□酌予補助

 

餘款繳回方式:

□繳回 (請敘明依據)

□不繳回(請敘明依據)

竹安養護院參訪活動成果報告

學校名稱:大同國中

活動名稱:竹安養護院參訪活動

辦理日期:102.10.11

舉辦地點:竹安養護院

參加對象:七年級學生

活動簡述說明:透過參訪體驗,與老人家互動,讓學生瞭解老年生活的不便,進而同理家中老人家的辛苦。

成果照片1

成果照片2

成果照片3

成果照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