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二、學校物質環境(17.5分)
子標準2-1 提供安全環境(5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2-1-1在選購設施及器材時考慮安全因素,並確保使用人員瞭解安全的使用方法。 | |||
選購教育設施器材規格或採購會議紀錄、及使用人員訓練紀錄(或研習紀錄)。 | 2 | 1 | |
2-1-2定期實施建築物及設備、設施之安全檢查,並加以維護。 | |||
校園安全檢核表及紀錄(校園安全管理手冊)。 | 新光保全服務同意書和校園巡視紀錄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校園安全檢核表 | 2 | 1.5 |
2-1-3學校建立危急及災難應變機制(含防震、防火、颱風、土石流)。 | |||
防災計畫及演練過程紀錄。 | 1 | 1 |
子標準2-2 提供適當的衛生設施與安全用水(7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2-2-1按規定設置足夠的大小便器及洗手設備並維持清潔。 | |||
(1)學校便器符合部頒標準,並有廁所管理辦法及紀錄。 u 根據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民國91年6月10發布)每100位學生,男用大便器2至3個,小便器4至5個。女用大便器7至8個為原則。 u 根據普通高級中學設備標準(民國98年修正版) 男用大便器,每50人1個;小便器,每30人1個。女用大便器,每10人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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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2)學校洗手設備符合部頒標準,並有洗手設備管理辦法及紀錄。 u 根據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各校有關便器、洗手台、洗手盆之設置總數,應符合內政部所訂之【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民國100年6月30日公布)。洗手(面)盆:各級學校每60人一個。 | 3 | 3 | |
2-2-2訂定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定期維護飲用水衛生。(如:定期清洗水塔、水池及飲水機水質檢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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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標準2-3 學校支持推行環保計畫(1.5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2-3-1學校透過循環再利用、節約用紙和能源等措施,推行環保行動。 | |||
具資源回收或環保行動辦法,相關設備及推行環保行動過程與紀錄。 | 1.5 |
1.5 |
子標準2-4 鼓勵學生愛護校園設施(1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2-4-1學生參與清潔和綠化、美化校園工作,並鼓勵愛護校園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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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清潔和綠化實施或計畫。 | 1 |
0.5 |
子標準2-5 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3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2-5-1提供恰當的照明系統及確保光線充足。 | |||
學校一般教室照明標準原則(教育部民國89年6月修正公布)桌面照度不得低於三五○米燭光(LUX);黑板照度不得低於五○○米燭光(LUX) | 每學期由護理師進行全校各教室照度檢核及檢查燈管損壞,並提供改善意見。 | 2 | 1 |
2-5-2學校針對未達安全標準之設施器材(體育設施及遊戲器材)尋求相關資源,獲得改善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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