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場地使用申請表

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場地使用申請表

申請欄(本欄由申請單位填寫)

申請單位

台灣運動休閒產業發展協會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連絡人

簽章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

 

場地使用用途

(或計畫名稱)

 

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預計人數

申請場地使用用途證明文件

一、計畫書 o

二、相關證明文件 o

1.

2

3.

申請場地別

R風雨操場 □電腦教室 □視聽教室 □一般教室
□圖書館 □其他

審核情形(本欄由管理單位填寫)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應繳費用:新台幣200 元

應繳費日期: 月 日前

承辦人

初審意見

 

核章

 

單位主管

複審意見

 

核章

 

校長

複審意見

 

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