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宜蘭縣大同國民中學學生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
壹、依據:
一、教育部「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
二、教育部民國88年公布之學生體適能中程計畫。
三、國民體能檢測實施辦法。
四、101學年度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提昇學生體適能計畫。
貳、目的:
一、了解本校學生健康體適能狀況,並建立本校體能常模,以作為學校改進
體育工作之參考。
二、藉此檢測促進家長對子女健康體能的關心,進而促使學生加強運動與體
適能的知能,及早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以提昇學生體適能水準。
參、辦理單位:學務處。
肆、測驗對象:本校七至九年級學生。
伍、實施期間:
一、第一學期開學9月底施測完畢。
二、第二學期結束前6月施測完畢。
陸、 檢測流程:
一、健康調查:健康中心檢查學生身高、體重並換算成BMI值。
二、施測並填寫個人健康紀錄卡:
(一)檢測項目:
1.坐姿體前彎。
2.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3.立定跳遠。
4.800/1600公尺跑走
(二)注意事項:
1.患有心臟病、腎臟病、腰部、頸椎、脊椎、後腿肌肉病痛者不可測驗。
2.測驗前一天避免做劇烈運動。
3.不宜用餐後立即測驗。
4.測驗前請先暖身。
5.測驗時需穿著體育服裝或適合運動的輕便服裝。
6.醫生指示不宜做劇烈運動或患高血壓、糖尿病者不可測驗八百公尺。
7.跑走時應態度認真,如體力不支可步行,身體不適無法支持,應立即
告知老師停止測驗。
(三)填寫全班記錄表:將個人實施結果填入全班記錄表中。
(四)參照常模,評量等級,並分析本校學生健康體能狀況。
(五)等級評量完成之個人檢測卡交由學生帶回,請家長簽章後送回學務處
存檔,供該名學生日後再測之參照。
柒、工作分配:
負責單位或人員
|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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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1.擬定計畫,準備場地、器材。
2.本校學生體能資料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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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導師
| 1.完成健康調查表及體能檢測卡之基本資料。
2.通知家長學生體能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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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老師
| 1.施測。
2.填寫體能檢測卡和全班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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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本辦法陳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立定跳遠
坐姿體前彎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800/1600公尺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