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一、學校衛生政策(17分)
子標準1.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計畫的定位(7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1-1學校制訂一套健康促進政策。 | |||
1-1-1 | 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員涵蓋不同處室的成員,並依照需求評估結果,制定一套實施方案且納入整個學校的校務發展計畫或藍圖中,且經由校務會議(行政會議)表決通過。(0、1、2、3) | 3 | |
1-2學校衛生委員會(或類似委員會)設置及運作情形,能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依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內容,負責統籌規劃、推動及檢討學校的健康政策。 | |||
1-2-1 | 學校衛生委員會(或健康促進學校委員會)或校務會議/行政會議中有討論健康促進議題之紀錄。(0、1) | 1 | |
1-3衛生經費籌措與預算支用情形編列或籌措相關經費因應。 | |||
1-3-1 | 學校衛生經費或建康促進學校計畫相關經費表。(0、1) | 1 | |
1-4學校教職員工有參與學校衛生相關的在職訓練。 | |||
1-4-1 | 教師研習時數紀錄。(0、1、2) | 21 |
子標準2.學校對於所訂立的健康政策,定期進行檢討(10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2-1制定學校本位相關健康議題推動(行動研究)並落實。 備註:依縣市教育局處呈報教育部必選議題與主選議題(為評量標準)。(0、1、2、3、4、5) | |||
2-1-1 | 健康體位(健康飲食及身體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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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無菸校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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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口腔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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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視力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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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性教育(包含HIV/AIDS預防) | 4 | |
2-1-6 | 正確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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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實施健康促進學校成效自主管理模式,並能遵循部頒或縣定指標之精神。 | |||
※2-2-1 | 學校將部頒或縣定指標之精神納入計畫書中,並訂定自主健康管理指標並有具體成效。(0、1、2、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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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在制訂、執行和評價、檢討政策時能徵詢相關人士的意見。(如:中央輔導委員、在地健康促進輔導團或相關議題之專家) | |||
2-3-1 | 中央輔導委員、在地健康促進輔導團或相關議題之專家訪視記錄。(0、1、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