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宜蘭縣立大同國民中學
地震防災教育及初期緊急避難觀摩演練活動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行政院秘書處100年4月15日陸臺字第1000095944號函「修正100年全國地震防災演練指導計畫」。
二、內政部100年4月22日台內消字第1000821074號函「100年度全國地震防災教育暨初期緊急避難及應變示範演練計畫」。
三、宜蘭縣政府100年7月27日教國字第1000109451號函。
貳、 目的:
經由防災教育訓練,檢視學校行政體系及師生對於突發災害的應變能力及
各項處理流程是否熟悉,從中汲取經驗,落實強化災害防範自救他救等各項
基本能力。並配合311日本大地震和本校週遭地理環境相關議題,譬如海嘯,,核災,土石流等災害,作深入淺出的引導說明和反思,瞭解災害發生時應具備
的逃生能力和日常準備,強化師生之防災素養,以期若災害真正發生,能學以致用,有效降低災亡人數。
消防任務編組名冊 100年 9月 1 日 | |||
自衛消防編組 | 姓 名 | 職 掌 | |
防火管理人 | 李文峰 | 防火措施之策劃及執行消防編組訓練。 | |
滅火班 | 游吉祥、張友信、郝鳳麟、邱子唐 | 平時協助各種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災害時使用消防設備搶救。 | |
通報班 | 黃建豪、陳雅文 | 負責報警及内外通報連絡等任務。 | |
避難引導班 | 張景達、方雅韻、謝惠然 | 負責傷患之緊急救護及搬運等任務。 | |
安全防護班 | 陳雅文、古倩苓、呂美花 | 協助災區四週警戒,防止飛火及宵小乘機偷竊等任務。 | |
救護班 | 徐秋燕、賴玉蘭、何婕如 | 負責指導住戶、員工避難逃生。 | |
附 記 |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員工在10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 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50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二、前項編組應造冊函送當地消防機構備查,如有異動時亦同,其編組人 員於平時應受消防訓練,火災發生時協助救災並受消防人員之指導。 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消防編組每半年應舉行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 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其訓練課程如左: 1、 防火、防震、防災、報警、逃生、避難方法。 2、 初期火災撲滅方法。 3、 消防法令常識。 4、 各種消防器材之操作與使用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