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轉銜說明會Post author:show168Post published:2014 年 3 月 25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 國民中學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轉銜進程•升學:各校依身心障礙學生需求, 協助留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作業時程 (適性輔導安置免試入學特色招生餘額安置)•就業:由勞工處依學生能力及需求進行評估•就養:由社會處進行後續相關服務 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簡章1.各障礙類別安置特殊教育學校(21足歲以下)2.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21足歲以下) 3.非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18足歲以下) 註: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連結下載相關內容“新版”宜蘭縣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暨作業要點2014 年 2 月 26 日提供夥伴們下載「12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2019 年 8 月 23 日宜蘭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評量】通過名單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