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轉銜說明會Post author:show168Post published:2014 年 3 月 25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 國民中學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轉銜進程•升學:各校依身心障礙學生需求, 協助留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作業時程 (適性輔導安置免試入學特色招生餘額安置)•就業:由勞工處依學生能力及需求進行評估•就養:由社會處進行後續相關服務 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簡章1.各障礙類別安置特殊教育學校(21足歲以下)2.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21足歲以下) 3.非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18足歲以下) 註: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連結下載相關內容104年度宜蘭縣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參與心評專業分級進修活動研習時數調查作業說明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告「 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修正全文2014 年 6 月 4 日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及國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簡章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