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學前身心障礙幼兒鑑定安置工作計畫已函文各公私立園所,請依計畫內容辦理

一、104學年度身障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計畫經104626日鑑輔會審議通過,為104學年度辦理身障生鑑定安置工作之依據。 

二、本縣鑑定安置工作實施方式已調整為「梯次送件」,請務必注意各梯次送件期程、受理項目,逾期概不受理。 

三、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各校務必轉知校內所有特教教師與進行校內宣導,並向家長說明各項轉介時程與注意事項。 

四、10481日起若有更換特教業務承辦人,請務必將身障生鑑定安置工作計畫列為重點交接工作項目。

五、計畫與文件表單可至特教中心網站/鑑定安置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