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轉銜說明會Post author:show168Post published:2014 年 3 月 25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 國民中學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轉銜進程•升學:各校依身心障礙學生需求, 協助留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作業時程 (適性輔導安置免試入學特色招生餘額安置)•就業:由勞工處依學生能力及需求進行評估•就養:由社會處進行後續相關服務 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簡章1.各障礙類別安置特殊教育學校(21足歲以下)2.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21足歲以下) 3.非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18足歲以下) 註: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連結下載相關內容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常見的問題與回答2014 年 3 月 25 日「宜蘭縣各國民中小 學及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級與員額人力設置要點」 修正全文2014 年 12 月 19 日宜蘭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作業於105年6月27日至29日受理申請報名2016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