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秘書長107年11月1日行政院第3624次會議院長針對非洲豬瘟及廚餘養豬之提示1份

院長提示:

民國107111日第3624次會議

      本人之前在院會上即已多次提醒農委會等相關機關應嚴肅面對中國非洲豬瘟疫情問題,除全力防堵外,也應加強提升國人防疫意識,並籲請國人切勿從中國攜帶豬肉及相關製品回國,以免違規受罰。日前農委會林主委雖已親赴機場視察相關邊境管制措施,惟仍未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因此,請農委會務必再透過各種管道全面加強宣導,讓社會大眾能確實瞭解防杜非洲豬瘟之重要性及必要性。尤其應讓民眾知悉自疫區攜帶豬肉及相關製品回國之相關罰責,共同努力全力防堵疫情入侵。另目前無禁止廚餘養豬之規劃,而是應加強宣導高溫烹煮廚餘之重要性,並加強稽查是否落實,也請農委會加強對外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