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5月8日止,並得視被代理人請假日期酌予延長之。

二、報名資格: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家庭教育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有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證照且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報名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自傳及聯絡電話、手機號碼)、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具有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之證明文件等影本,於本(107)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或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約僱人員)寄達本中心人事收(聯絡電話:03-9333837#14)。

四、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數名通知面試。
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

六、本職缺依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僱用。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期滿或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