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5暨建構最需要關懷家庭輔導網絡實施計畫

學校請於104年4月10日前填寫「個案轉介單」、「家長接受服務同意書」

及「宜蘭縣國民中小學高關懷評估指標及安置輔導建議表」核章後寄至家庭教

育中心(宜蘭市民權路一段36號)並將電子檔寄至oma@ilc.edu.tw彙整。

8185建構案.odt

8185暨建構最需要關懷家庭輔導網絡學校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