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宜蘭縣公私立游泳池、健身中心會員定型化契約、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及運動場館業者發行商品(服務)禮卷定型化契約查核計畫公告專區

一、 依據:
(一) 消費者保護法。
(二) 游泳池管理規範。
(三)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四) 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五) 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二、 目的:
為確保公私立運動場館消費安全,並落實消費者權益及運動安
全與保護。

三、111年度查核情形:
1.泳池查核情形
2.健身中心會員定型化契約查核情形
3.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查核情形
4.禮券查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