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溪活動業資訊專區

欲於本縣轄內辦理溯溪活動,請確依教育部體育署「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
於活動開始日十四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報本府備查,同時配置足額的溯溪嚮導或安全人員,
並投保足額的公共意外責任險。

教育部體育署訂定「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

教育部體育署109年辦理「溯溪活動業者訪視」查核結果

宜蘭縣溯溪活動業安全及消費保護查核作業計畫(含查核表)

○○溯溪活動業者4至9月份預計出團時間

 

 

山域嚮導訓練、檢定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