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工作實施計畫(第一學期)
簡章請點上方文字連結

一、申請對象:就讀本縣縣立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小學經過鑑定程序符合資賦優異資格之學生。
二、實施方式:免修、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詳附表A)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113年10月7日~113年10月25日(平日上班期間)
(二)申請地點:本校輔導處(資優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評量時間訂於本校期中考日程舉行。

最後修改日期: 2026 年 9 月 4 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