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竹林國小109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一)申請時間:109年 3月 25日~109年 4月 10日
(二)申請地點:本校輔導處(資優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四)評量時間訂於 109年 4月 29日~4月 30日舉行。
實施計畫、辦理方式、簡章及參考檔案如附檔,
請有意申請之家長及學生自行下載使用,
若有疑問請來電洽詢
https://eip.ilc.edu.tw/schboard/schpub_detail.asp?bid=54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