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時程自114學年度起調整於入學前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125728號函、本縣國民中小學核定班級數學生數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112年11月17日修正)辦理。
二、 配合本縣自114學年度起,調整國中小班級學生數核定基準日由7月1日提早至5月1日,旨揭相關鑑定作業流程亦配合提早辦理。
三、 為利學校提早規劃資優教育課程,提供資優學生國中3年完整的資優服務,本縣自114學年度起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時程採入學前鑑定,於明(114)年2月至3月辦理初、複選,申請鑑定資格為113學年度設籍本縣,具有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六年級學生。
四、 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或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事宜,詳細鑑定日程請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鑑定簡章預計113年12月上旬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