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縣106學年度第1學期非學高中生學費補助者(高一至高三),請附臺灣銀行之存摺影本。

1.自106.5月起,非臺灣銀行存摺者將扣匯款手續費30元(內扣)。

2.依1060802本府財政處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