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高中生學費補助申請事宜

一、依據106.12.1教育部來函臺教授國字第1060137052號及教育部103年4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24192A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辦理本縣非學高中生申請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免學費方案),檢附非學校型態私立高中及非學校型態私立高職申請補助表各1份。

三、填寫完畢,非學高中生(無學籍)請逕自送至本縣教育處課發科。

四、請附臺灣銀行存摺影本。(非臺灣銀行存摺需扣30元手續費)

五、相關申請文件電子檔請至本專網/資料夾/申請表件區下載使用

高中免學費補助申請表下載 (請依類別申請:高中或高職)

六、填妥申請表後,請於106.12.22(五)前交(寄)至本府教育處課發科承辦人施主任(9251000-2651)。